当从王宫走出的时候,爱莎戴上了魔法面罩。
身为王国情报局局长,极少有人见过她的真容,也就极少有人知道她从前的身份。
白玫瑰。
曾经玫瑰城的第一名妓。
色艺双绝。
诺兰德赐给了她一张美艳惊人的脸,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无一不精。
从四岁起她就开始了最严格的艺术学习。
她创作的诗歌《诺兰德最远的距离》,一经发表就红遍了诺兰大陆。
其中一句“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被奉为经典,被多少名媛贵妇绣在手帕上,塞进情人的手里,一直流传至今。
她画的油画《撑阳伞的贵妇》,首次拿到画展上就获得了艺术界的一致赞誉,拍卖价格屡创新高,最终被诺兰大陆公认的艺术最高殿堂——群星之城艺术博物馆收藏。
她创作的圆舞曲《蓝色的玛瑙河》,被各大交响乐团列为经典曲目,每次宫廷舞会上都会演奏。
她自编自演的舞剧《天鹅海》,成为十大经典舞剧之一。
十四岁第一次在玫瑰城露面之时,她已名满天下了。
多少贵族名流为了见她一面而一掷千金,多少王孙公子为了一亲芳泽而大打出手。
但是她对谁都爱理不理,心情好就见见客、说说话,要是能弹支曲子、唱首歌,能让客人吹上一个月。
有人为她的处子之夜开价一千万魔法金币,后来这个价格涨到一千万紫晶币,老鸦跪在她房门外哭求了一夜,她一句“本姑娘不愿意”就打发了。
她最擅长把握男人的心理。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不给,男人才惦记。
给了,男人就不惦记了。
再说,给了,就露馅了。
她已经成了坦利安·阿道夫总司令官大人的情妇,哪里还有什么处子之夜。
因为她是科迪修斯亲手调校出来,本就是给坦利安·阿道夫准备的玫刺。
然而,一切都因为一个人或者说一位神的死而改变了。
亚当。
她是为坦利安准备的,却爱上了一个人,亚当·斯达特。
见一面,误一生。
那一年她十三岁,每天都是各种枯燥单调的练习,不论多美的诗歌和多动听的乐曲都不能引起她的兴趣。
她只想出去玩儿。
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那样,穿着花裙子,抱着布娃娃,街头巷尾的疯跑。
直到有一天,她在湖边,见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帅极了。
淡金色的散发,黑黑的眼睛,俊朗的脸庞,矫健的身姿。
那时她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应该是一位大人物,因为他跟科迪修斯大人说话很随便。
他没有跟她说话,只是跟科迪修斯大人说话时两次提到了她。
“科迪,你应该让她出去玩一会儿,这么学会变成木头的。”
提到她的第一句话。
一句话就让她好喜欢他。
“等我统一了诺兰德,会给她办一场巡大陆演唱会,让所有人都爱上她。”
提到她的第二句话。
她就此爱上了他。
不是因为“让所有人都爱上她”,也不是因为“办一场巡大陆演唱会”,而是因为“等我统一了诺兰德”。
统一诺兰德!
多么宏伟磅礴的志向啊。
在他的嘴里却像“晚上喝汤”那样的轻松自然,好像他天生就是来统一诺兰德七块大陆的一样。
这才是男人!
男人就应该这么霸气!
她也猜出了他的身份。
他是帝国的皇帝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