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种族,他们与植物为友,与动物为邻。
弓箭与短刀是他们的武器,森林与藤蔓是他们的港湾。
他们曾占据百分之九十的森林,也曾一度成为陆地的主人。
“后来呢?”
“后来人类就崛起了。这里,那里,到处都是。”
这里是斯莫克,世界上最大的森林城市,城市徽章是吞吐浓烟的三座巨大烟囱。
在帝国统治之前,这里曾是世界上最大的精灵聚落,长耳朵的战士们围绕他们的母树繁衍生息,谱写属于精灵的壮阔史诗。
而现在,这里是帝国的生产与科技中心斯莫克大学盘踞在城市的东部,港口与工厂排列在森林的西边。
这里也是帝国最大的旅游城市。
湾流竞技场里矗立着七世的勒马塑像,古森林保护区里横亘着与精灵氏族的古战场,以及那远远就能看见的巨大古代树桩。
拥挤的大街,这里是斯莫克的十号街区。
十号街曾经是荒地和贫民窟的代名词,在过去的数个公爵法案时代,靠近西部森林的十号街从不是人们愿意前往的去处。
有钱人不愿意来,这里离商业区太远;有把子力气的人也不愿意来,从这里前往工业区与学院区上工一来一回便是半天的时间。
但最近几年一切开始变化,街区也变得不一样了。
靠着码头的街区被开发,海员与水手突然之间就多起来,商人和小贩也开始出现在街区的各地。
下午三点的太阳并不炽烈,流浪汉从打着地铺的墙根爬起身来,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摸着墙壁让身子直起来。
突然间他的手指感受到别样的触感,有异于粗糙的砖块与墙皮。
那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说,有一伙人从边境岛来,他们中的每一位都价值50万新格里。
以及一份首都的公民户籍。
这不是一件平等的事。
这已经是文森特第二次抱怨。
城市里布满了帝国的眼睛,推着木车的眼睛,扛着锄头的眼睛,挎着花篮的眼睛,摆着摊位的眼睛,就连流浪汉的眼睛也紧紧地盯着每一个外来人。
“当我们出现在城市,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文森特说,
“帝国仿佛给了公民天大的好处,只要有一点表现得像一个可疑的外地人,他们就会向团结部提交举报信——我能感受到那些眼睛里炽烈的情感,不是一种仇视,而是像秃鹫见到烂肉。”
“也许你可以换一个比喻,比如狐狸见到羊羔。”
德莱士说,
“我想在座的没有人想当烂肉。”
“苍蝇看见狗屎。”
“算了,怎样都行。”
守护者叹了口气。
“五十万,加上首都一套房。”
这时候哈瑞芬奇撩开马车的帘幕,她的手里捏着一沓海报,
“人人都有,急用的时候可以把自己抵押出去换钱。”
“哦,这海报看起来挺滑稽。”
文森特拿过一叠,从中翻了翻,找出印着自己名字的一张,
“隐身的猎手,来自边缘城的幽灵,哦,画的像个男人,张牙舞爪,那份邪恶快要洇出报纸了。”
“再看看这个,嘿,洛林小姑娘,你知道他们怎么画你的?一个超大的法师兜帽,乌漆嘛黑的笼罩在闪电里,看起来身高两米八!”
“那还挺酷。”
魔法师揉了揉脸颊。
“体谅一下刑侦工作的难处。”
德莱士也抽过一沓来,
“团结部从没见过你的真容,对洛林萨瓦伦纳的了解也仅限于国外有个新的至尊法师。”
“我的画像就很贴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