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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朕乃蛮夷(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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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些该死的野蛮人,快放了我,我和西雅图的戈尔警长是好朋友,我们在同一个酒吧喝过酒!”

被五花大绑的唐纳德,不断地用英语高声嚷嚷,仿佛很有骨气的样子。

只是他贼溜乱转的绿豆眼,出卖了他的内心。

唐纳德已经注意到,朱富贵的英语居然意外的标准。

他无法理解一个印第安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浓的伦敦腔,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可能去伦敦深造过。

在伦敦有一所政治经济学校,专门招收殖民地的学生。

通过政治洗脑和理念灌输,将这些学生改造为大英帝国的忠犬。

实际上,这所学校在未来一共诞生了五十多个国家级领导人。

包括加拿大总理、印度总理、非洲和加勒比一票小国的总统、还有中国人在熟悉不过的李家坡国父。

如今这个时代,由于那些殖民地尚未独立,因此倒也没有什么国家级领导人诞生。

不过英国利用收编殖民地精英的方式巩固统治,这可是老传统了。

所以唐纳德觉得朱富贵在伦敦学习过,也不无可能。

“你既然已经学习了‘优美的’语言,接触了‘先进的’文化,你怎么还能与这些野蛮人为伍!”

唐纳德试图“感化”朱富贵这个领头的野蛮人。

“野蛮人?”

朱富贵笑了。

直到二十一世纪,在欧洲文明体系的视角内,中国人可不就还是野蛮人嘛。

以至于国内一些人,甚至要以立法禁止吃狗肉,彰显自己接近“文明世界”标准的决心。

朱富贵虽然本人不吃狗肉,甚至还很喜欢小狗,但他对于这样以西方标准衡量文明,进而违背民族传统的做法也是嗤之以鼻的。

要知道,周礼乃是中华文明的正朔,其中的六畜就有狗。

吃不吃狗其实不重要,以西方的剑斩华夏的官,这才是让人无语的原因。

如今,唐纳德这一句“野蛮人”,又让朱富贵回想起了不好的记忆。

“没错,朕乃蛮夷!”

蛮夷就蛮夷,朱富贵认了,“杨六!”

“在!”

“给这位洋兄弟点天灯!”

“哦,你听不懂吧,我给你翻译一下,‘点天灯’字面意思就是点亮上帝的灯,你们不是常说希望得到上帝的指引嘛,不点灯,黑漆漆的怎么指引呢……”

如何在人颅骨上钻孔,如何朝里面灌入灯油,如何将它们点燃……

在英语满级的加持下,朱富贵的讲述可以说绘声绘色,令人心情愉悦。

当然了,朱富贵也没真打算这么做,他可不是天平天国和湘西土匪,口味没有那么重。

就是单纯吓唬吓唬这个肥仔,如果他真的一身傲骨、忠贞不屈,朱富贵也只会送他一颗子弹去见耶稣。

其实吧,点天灯说着恐怖,但比起欧洲宗教裁判所里的那些“奇淫巧技”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

不过眼前这个美国肥仔显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阵仗。

还没等朱富贵介绍完,他就裤裆一热,尿了。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

杨六手持特种军刀,眼神不怀好意地在他头顶打量。

唐纳德立刻表示,自己和印第安人是几十年的老朋友。

虽然没有接触过,但也神交已久。

印第安人的命也是命,林肯匪帮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我唐纳德坚决反对这种邪恶的行为!

至于说殷人太君们有什么事情吩咐,他唐笑川一定效劳。

……

杨六的敲打很顺利,戚文长指挥着其他战士将爆炸痕迹消除。

这条轻型轨道是连接普拉什的唯一道路,主要是为了运输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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