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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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章 公审(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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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大年的叫声明显没有阿莫衣好听。

朱富贵问了问,原来阿莫衣虽然是法国传教士,但实际上是来自罗马教宗国的神父。

意大利盛产男高音,果然是有种族天赋。

3600刀其实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

大明之前搞过一次凌迟,屠杀华人,发明三光政策的谢尔曼不到200刀就死了。

场面搞得一塌糊涂,鸡飞狗跳。

以至于最后行刑的战士不得不出来道歉,表示因为业务生疏而给谢尔曼先生添麻烦了。

这一次就不会如此草率了,行刑兵经过了专门的训练。

他们在国子监学了两个月的人体解剖学,又跟着志村团长养了半年猪,掌握了高超的解剖和屠宰技巧。

有很大概率能够完成任务。

当然,这活不是当天能完成的。

切上三天三夜也很正常。

慢工出细活。

实际上,凌迟作为极刑,朱富贵并不喜欢。

非是罪大恶极者,不可擅用。

这一次还是大明的第二例、第三例的凌迟刑罚。

甚至大家都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大明子民和中华故民不适用此刑。

毕竟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拥有大明国籍确实有着相当程度上的豁免作用。

在两位外国贵宾享受外宾特别待遇的同时,时间自然也不能浪费。

其他犯人也要依法执行。

首当其冲就是曾国藩的亲弟弟曾国荃。

曾国荃身为伪清官吏,也算守土安民有责。

他却枉顾人民信任,不能劝诫其兄,甘为洋人爪牙。

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

曾国荃听到这样判决,整个人都傻了。

他没想到居然会判的如此之重。

他想着李鸿章、曾国藩,甚至是杨岳斌等人,如今都在大明体系下如鱼得水,自己怎么说也算是湘军中的元老,肯定是要重用的。

再不济,贬为庶民也勉强可以接受。

他万万没想到,朱富贵居然要杀自己!

“不,是《大明律》要杀你,是千万万中华百姓,是两次鸦片战争的烈士亡魂要杀你!”

朱富贵指着庶民众生道,“传扬出去,今后无论大明伪清之官吏,凡有辱国格,私通白虏,作践华民之行为者,即受我《大明律》之长臂管辖,并终身追责,人死方债消。

总之一句话,谁要拿中华之便利给洋人一个面子,就休怪我朱富贵不给他面子,钦此!”

朱富贵天子的这道口谕,必然会很快传遍天下,势必将会在某些人心中拉起一根红线。

砰!

随着一声枪响,一代枭雄,大清一等伯爵,本该成为14圣人的曾国荃就此丧命,连一句遗言都没来得及留下。

对此,朱富贵也只能说,请在黄泉路上好好反思,下辈子不要再犯这样的小聪明了吧。

枪毙了素餐尸位的曾国荃,加急枪毙的名单还有很长。

以李保罗等人为首的,沾过华人鲜血的,或者自绝于中华民族,明确表示自己不是中国人的洋人帮凶,全部被拉上靶场进行枪毙。

简单干脆,没有什么折磨,非常人道。

而对于没有沾血,但确实为洋作伥过,有犯罪记录却罪不至死的教民、买办,则统一丢给了洪秀全。

朱富贵当然不会认这么个儿子,不过也没打算软禁他。

南美很大,在后世还诞生过融入红色思想的革命天主教,或者叫解放神学的怪胎。

朱富贵认为洪秀全老哥去那里大有可为。

神神叨叨的,指不定能折腾出什么玩意儿。

再不济,带领华人布种南美也是极好的。

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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