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中心主任肯定是不如莱曼校长神通广大,媒体会肆无忌惮的骂死他的。
并且,否定这个行为本身也显得不合法,因为爱德华没有违反合同他纯粹就是祸水东引,想给自己减轻点压力……
在批准后,第一时间上报莱曼校长,那也算是表了忠心,当然了,挨骂是肯定的,但莱曼校长也是明白人,骂过之后也知道事情只能这样办。
爱德华一边熬夜写一边骂骂咧咧,这群老官僚可是太尼玛让人讨厌了,一个个黏上毛就是猴啊!
至于莱曼校长的反击倒是来得很快。
第二天晚上,爱德华就在学校电台广播里听到了校长的愤怒:“所谓的一切的言论都在宪法意义上受到保护本来就是神话!美国没有一个精通宪法的律师敢这么说,甚至从耶鲁降临到斯坦福,以把我们从罪孽中拯救出来的爱德华·杨先生也不敢!”
真tmd敢说啊……爱德华感慨,不过倒也可以看出来,莱曼校长还真是条汉子,爽直的很,这种话都敢公开喷。
可惜,这儿是共和党天下的加州,要是在纽约可有他好受的。
反击还是要的,爱德华立刻写了封信,亲自送到《斯坦福大学日报》编辑部,要求尽快发表。
主编倒是很客气,但支支吾吾的表示版面紧张,短期内或者说两月内是没法发表了。
爱德华一听鼻子都气歪了,两个月后,弗兰克林案子可是下礼拜就要开始大辩论了……
他也不发怒,只是提醒对方,自己在西海岸是人生地不熟,但在东海岸的新闻界很有人脉,如果不打算这玩意被发表到《纽约时报》上,并且在FAKENEWS中作为重要新闻播出的话,最好还是我配合一下,挪挪其它文章。
这时候爱德华才知道自己声名远扬,他这番“恳求”刚说出来,对方立刻表示一切好商量。
结果第二天就见报了。
“在解雇弗兰克林一事中,涉及到了至关重要的民权问题。如果莱曼博士愿意与我就宪法或者民权问题或者就ACLU的主张进行讨论的话,我愿意就此中的实体性法律问题和他辩论……”
老规矩,爱德华沿用自己最熟悉的套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对方拉下场,只要是一对一,自己就有获胜的希望,绝对不能落入到被群殴的境地这是每个在波罗公园社区长大的男孩所必须知道的道理否则很可能就长不大了……
结果,莱曼校长不愧为老狐狸,根本就不回应此事,显然他身边的智囊团早就把爱德华之前的“光辉战绩”整理成册上报校长大人了。
莱曼校长不但拒绝辩论,还变本加厉的利用各种媒体对爱德华进行人身攻击,他周围的那些马屁精也借此机会表忠心起来。
一时间,在舆论场面上爱德华落入下风。
但……
也仅仅是落入下风而已。
这些谩骂攻讦对其城墙厚的脸皮不会构成任何影响,毕竟他在谢尔顿案和伯格曼案中受到的人参公鸡连起来能绕赤道两圈都不止。
但莱曼校长的态度却直接影响到正在考虑弗兰克林案件的教授委员会。
他们干脆拒绝了旧金山ACLU,既不要ACLU来为弗兰克林提供口头辩护,也不接受爱德华起草的那份意见书。
事情开始有点僵。
眼下每天晚上的校园广播里都能听到各色人轮着来骂爱德华。
光挨骂不还手怎么可以?
这不是他爱某人的风格!
莱曼校长也是吃准了这家伙在西海湾无依无靠才敢这么放肆。
可……
没几天,新一期的《好色客》杂志出版了。
许多老读者,拿到新书不是第一时间脱裤子开冲,而是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