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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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回忆往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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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梳着爆炸头,穿着喇叭裤,肩膀上扛着一个几乎和网球包一样大的收音机。放着一盘最流行歌手的磁带,走街串巷。这就是现在所说的潮人。

因为有人真的会消费磁带,消费唱片。市场已经良性循环了,就算一些不出名的歌手,磁带也能卖个十几万。于是很多人参与这个行业,歌手的质量当然也参差不齐,专辑的制作水平也差距很大,但这都不影响人们去消费。

看着磁带封皮上的姑娘漂亮,就会买一盘。我就是借着这股东风,终于走进了这个行业,没大火也能生存,一张一张的专辑走到了今天。

当然,任何时代本质都是一样的,大浪淘沙,最后留下的都是有真材实料的,有一些凭运气挣点快钱,就很快被时代所抛弃。

我那个经纪人当然是想挣快钱,赚一笔就走的人。所以我又遇到了人生的转折点,是拿着这几年挣的钱回老家,过平淡日子;还是继续留在这个行业继续拼?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不想选择,我的经纪人心不坏,他走前跟我说了很多话劝我回家。

他说,我这个嗓音条件真的非常一般,能赶上好时候捞一笔就算幸运了,千万不要被这个行业里的五光十色所吸引,说我没那个真把式,留下来的结果只能是把钱花完,灰溜溜的回去。

他说的是实话,可我不能接受,我不是到这里挣钱的,我是为了唱歌,为了舞台。怎么可能在我距离目标如此近的时候放弃?

我这颗砂砾,依然选择了留下。在这个行业里浮浮沉沉,也是运气,火了一首歌。这首歌让我走上了很多晚会和我向往的舞台。

可我依然觉得不够,我想更好,想让所有人都眼光都放在我身上,我想看到我的歌声让观众赞叹、陶醉。”

艾萍芳拿起茶杯,小酌一口。

“过去说完了,下面就到了你奇怪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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