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页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六十一章(7 / 11)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角还有笑容。

也许,本来就只是初中时的一个梦而已。

梦中的横条t恤与白色短裤,还有那经典难忘的眼神,声音与微笑……

一晃数年……

数年之后,她终于得以自立。

她穿上了职业装,化上了淡妆。

就是下了班,她穿的,也是更成熟一些的连衣裙。

她再也不穿白色丅恤配素花裙子,蜡染蓝t恤和深灰色细格百褶裙了,那样看起来,像个高中女生。

有一次,她真的再穿过它一次,却怎么也穿不出,以前那样的感觉,那样的味道。

那两套衣服,她一直珍藏着。

那段日子,已经随风逝去,再也无法,再倒回去。

他们班分配了一半,就是学习排名往前的27个同学。

那些人,本来家里条件都要好一些,他们的学习也要好一些。

她是第五名,当然也包括她。

有12个人选择回了铁路,另外15个已经自己找到了更好的出路。

他们有的参了军,有的读了大专,总之,都混得还不错。

他们在单位里做了小领导,当年唱的那些歌,跳的那些舞,并没有白唱白跳,他们很擅长于人际关系的沟通。

他们唱歌跳舞的时候,并不是在瞎唱瞎跳,他们和那些在街头打桌球的小混混不同,他们是在认真地学习和思考。

他们的父母在单位里,也大多做着小领导。

并不是家里有关系,那点关系要照顾他们,还远远不够用。

那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有很多经验可以教给他们,让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之中,派上了用场。

他们很多人也已经结了婚,孩子是父母一起帮着带。

他们和父母,有着很紧密的联系。

小叶也在单位里做了小领导,她在一串红,并没有白混。

她在单位里的名声不太好,但是她的业绩很好,她的手下跟着她干,很有油水。

他们一边恨着她,一边爱着她。

她没有想过要结婚,她之所以接近男人,是欣赏他们的魅力,还有他们手中的权力,而不是结婚。

能谈恋爱,能办点事,她觉得,就足够了。

她已经过不惯,平淡的日子。

她的孝心很好,给她养母织毛衣,给她养父买很多很多的礼物。

云,还是在歌舞厅里面混着,找个有点小钱的大哥,逗着年轻的小弟,过着神仙一样潇洒的日子。

她们了三种人。

湘潇要做贤妻良母。

小叶要实现自我,事业比爱情重要。

而云,她到这世界上来,什么也不想做,就只是想,来看看这个花花世界。

她不想,创造任何社会价值。

曾记当年,冼锐已经离开了,周胖子曾在她面前说过,冼锐很欣赏小叶的聪明。

因为他每次去找湘潇时,只要一见到小叶,小叶马上就会站起来,说:“我去帮你叫她。”

而且,每次都这样,每次都站起来。

那时,她还并不知道,冼锐是什么富翁不富翁。

看书领现金关注vx公.众号投资好文,看书还可领现金!

冼锐并没有让她去叫,但是却发现了,她的聪明。

当时湘潇听了周胖子的话,不以为然,心想:谈恋爱,肯定是要男孩子自己去找啦。如果谈恋爱的时候都不主动,那怎么可以呢?”

这就叫聪明吗?

她没有经过什么事,她好笨。

冼锐所说的,和她所想的,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冼锐是在评价小叶,而她却是在评价冼锐。

应该分开来看,而不是糊做一团。

所以,她和小叶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