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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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杀小姐偷梁换柱 无名村全员受控(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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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要辛苦你了。”

李斯翰摘下头上黑色礼帽,取出个个很小的瓶子,交给巧儿。

“这个到时候应该用的上。”

“这是什么?”

“是什么你不用管,大婚之日下在她杯子里即可。”

“是!”

巧儿不敢怠慢,仔细揣在内怀里。

李斯翰又上前一步,小磁瓶中的白灰色粉末,倾泻而出,在那尸体表面很快起了反应,白烟翻腾一阵,他又取出腰间一小方水壶,“乓”的单手拧开。

明明是水,可接触到其表面就像进了油锅,“刺啦”一声,加速了过程。

地上很快只剩了些零星的灼烧衣物编织物的黑色碎片,堆里只剩一块晶莹润泽的小白玉。

巧儿掏出帕子,摊在手中,隔着帕子去拿那块白玉。

李斯翰闭眼深呼了一口气,有些迫不及待见到久违听话的乔锦心了。

传说,人死后会途经鬼门关,走黄泉之路直抵冥府,二者之间相隔的那条河便是忘川。

能安然渡过此河,就能忘却前尘,重新来过。

若不过,魂魄灵魂便永世浸泡在忘川水中,受尽折磨,毒水侵蚀。

东西方神话传说中都提到过,许多人只当是牛鬼蛇神的妄言,付之一笑,李斯翰却一直对其深信不疑。

凝固的血色,红,黑,黄,相间。

他便是站在地狱轮回的这一头,听着这汩汩作响泛滥肆虐的水声,狂笑着看它横侵吞,每个弱小脆弱的人。

冷酷无情是一直摘不掉的标签。

路都走不稳的时候,已经学会了熟练折磨蟋蟀。

慢慢地先拔掉它后腿,拆了翅膀,看它成为一个在地上可怜蠕动的肉虫子在地上颤动。

再大一些,用放大镜烧蚂蚁,捉青蛙剥皮,看它粉色的肌肉。

母亲养的小兔子不喜欢吃自己喂的胡萝卜,他就干脆提起来,烧一锅子烫水扔进去,死死按住盖子,连毛带皮炖了一锅兔子汤。

他永远记得下班回来的母亲,揭开厨房大锅的一声惨叫,冷眼旁观的父亲,扶着瑟瑟发抖的母亲,指着他叫他“怪物”。

不过一只兔子,是它先对他又蹬又踹的,为什么要指责他?

他咧着嘴哭了,委屈的嚎啕叫着妈妈,妈妈惊恐的眼睛,直往后缩,痛苦摇着头,声嘶力竭,翻来覆去只说一句话。

“你不是我儿子,你是怪物!”

很快父亲带他穿梭于各大医院,不同的医生亲切跟他谈各种问题,要么叫他画画,摆沙盘,每次结束,父亲严肃不展的脸色,便已经很能说明结果了。

他不在乎,更无所谓,也不会问,要他做什么都配合。

那个夏天,他被彻底丢到一个荒无人烟的乡下,他亲眼看着自己父亲把他交给一个种洋芋的戴草帽老头,请求好生照顾。

一身婴儿蓝短衬衫的他,乖巧可爱,尤其配着胸前的领结,跟这个灰头土脸的村子格格不入。

他不吵不闹,随手捡了个小树枝在土地上画起画来,一条宽宽的河,浪花很大,河里有人在拼命的挣扎。

“你在画什么?”

戴草帽的老头笑呵呵蹲下来问他,他不答,专注于画画。

这一呆就是十年,无人问津。

他知道,这老头收了父亲的钱,暗地里给他喝不知名的草药汤,骗他说是强身健体。

让他每天一早起来,先颂读那《南法华经》,锻炼学什么五禽戏,都是小儿科,在耍人骗钱。

可他不动声色配合,只是渐渐学会了把汤药压在舌头下面,转身吐在老头的洋芋地里。

那被他常吐的几棵,已经基本长不出来了,就很能说明问题。

他要走的前一晚,草帽老头破天荒跟他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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