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元军的军营中到处都充斥着紧张而又激动的景象,士兵们都起了大早,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最近的辛苦训练,都是为了这一天——大阅兵。
今天他们没有正式出操,而是在长官“整理军容”的命令中开始忙碌起来。
打扫营房卫生,清理操场,然后是个人的内务。
领到火枪的擦拭火枪,没领到的则把自己原本的武器给磨得锃亮。
除了这些,还要洗刷旗帜,理发,剃须,洗澡,做好个人卫生。军刀和鞋子以及各种装具早就昨天就请营里的皮匠修补好了。
元木在自己宿舍里理了发,剃了胡子,换上了全新的制服。这制服是昨天刚发下来的,为的就是今天的大阅兵。
参军两年多了,他也从一个普通的士兵当上了小队长,然后是营长,一路起起伏伏跌跌撞撞,现在回想起来,他还感觉跟做梦一样。
天元军现在扩展成了五个营,每个营里有十个连,每个连里有十个小队。
而他,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幸运,从普通士兵晋升为队长,然后是连长。
他环视着自己的这间小宿舍,无疑,当兵时辛苦了。
不说别的,就得经常和自己的小妻子冼木木聚少离多。
就算平时不打仗,回到了天元部落,也得住在军营,休假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
距离他们最近的一次见面,好像快两个月了吧……
他们已经结婚近一年了,当时他们选择申请结婚的时候还早,还是首领和巫亲自主持的,后来的人可没这个好运气了。
勤务兵牛丙正在给他收拾作战靴,牛丙是个刚参军没多久的半大小子,虽然长着一张娃娃脸,但身子却魁梧得很。
他坐在小板凳上,仔仔细细用布擦拭作战靴,直到把一只擦得闪闪发亮后,才去擦另一只。
“连长,你说这次大阅兵大首领会来看我们吗?”
元木点了点头,肯定的说道,“一定会的!”
牛丙将作战靴提起来,放到眼前仔细看了看,确认上边有没有一丝脏迹后才说道,“连长,你的靴子好了。”
元木穿上作战靴,把火枪背在身后,走到军官宿舍内的穿衣镜前,仔细端详了一下自己。
他感觉自己非常的威武,想到当年自己在咸部落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再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
好像才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情,现在却感觉好像过了几辈子一样。
“营长,要挂指挥刀吗?”勤务兵看着身穿整齐制服的连长,脸上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元木点了点头,又指着和指挥刀放在一起的一个木盒子,“把我上次和仇部落打仗的那枚铜勋章拿过来。”
天元军的勋章分三种种,一种是在军队按期服役,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完美通过服役期的人就能得到的。
另一种则是晋升的纪念章,还有一种则是用于嘉奖和训练中的优秀成就。
最后一种则在材质和花纹上按照一、二、三等功作出区别,一等功是金勋章,二等功是银勋章,三等功是铜勋章。
牛丙打开木盒子后,小声惊呼道,“连长,你的勋章真多啊。”
作为勤务兵,他只有一个服役章而已,从加入至今,他还未参与过任何一场战役。
元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胸前的勋章,十分的满意,“都是一般的纪念章,只要好好干,呆得久了,你也能有的。”
在他眼里,这些获得的勋章里每一个都代表着自己从一个啥也不懂的新兵蛋子,成长为如今能独当一面的连长。
而这一切,不过只花了两年的时间而已。
他知道,自己的晋升速度,在天元军中已经算是很快的了。
不少早期当上营长和连长的人,有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