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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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吃着烧鸡就着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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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垠的雪原上,狂风呼呼地呜咽着,裹挟着雪粒无所顾忌地横冲直撞。所有的生灵此刻都不知所踪,唯恐惹怒了这不讲理的家伙,将它们生生冻成冰茬。

一个小黑点从地平线上艰难地挪过来,走近一看,是个约摸十一二岁的少年。

短短的头发黄得像枯草一样,顶着一个已经小了的破毡帽,身上的棉袄,与其说是棉袄,还不如说是破棉絮,因为外面的布已经破得兜不住里面的棉絮了,还穿了一条明显就很大的裤子,用了一截麻绳束住了腰,裤子单薄而破旧,拖到地上的裤脚已经弄湿了结成冰,脚上的破棉靴也不合脚,用了一根绳子扎紧了脚踝。

少年的身上还背了一把漆黑的开山刀,身后跟了两条威风凛凛的猎狗。

少年熟练的刨开厚厚的积雪,一只灰色的野兔箭一样窜了出去,少年用手指吹响一记长哨,两只猎狗飞一样追那野兔去了,没过一会儿,两只猎狗前后夹击,那只野兔就被其中一只猎狗叼了回来,“呜呜”地坐在主人面前邀功。

少年也只是摸了摸猎狗的头,取下野兔拿绳子系在腰间。然后又到处找猎物,搜寻一圈没什么发现,雪却越下越大,少年有些沮丧,去看了平时做下的陷阱,也只有几只小麻雀。

少年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住的地方也很简陋,几根歪七扭八的木头圈在一起,屋顶和周围都用茅草塞着,就算是间隔出来三个屋子了。

少年睡一间,老头睡一间,中间是厨房。老头姓名不详,整天一袭灰色旧道袍,须发皆白,一缕长须,如果不开口,颇有些绝世高人的意味。

老头隔三差五便扔下少年下山去了,手里摇摇晃晃地拿着“神机妙算,妙手回春”的破幡,旧褡裢里放着不知年份的几丸药。短则四五天,长也几个月,回来时总会带着烧鸡和酒。别的生活必需品一概忘到脑后,要不是几里外的红姑总去赶集捎带回来一些粮和盐,这孩子准能饿死。

说是厨房,其实两位也并不怎么煮饭吃,打来的野味都是烤来吃了。

少年生了火,把自己的脚从湿透了的靴子里拔出来,凑近火堆旁边烤。烤了一会儿,脚开始冒起白烟,自己脚和鞋散发出来的味道让少年干哕不已,便匆忙把鞋丢开,用地上的泥土搓了搓脚,然后打着赤脚开始对野兔和麻雀进行开膛破肚了。

少年把内脏全扔了,然后对着火把兔子身上的毛都燎掉了,这才想起家里已经没盐了,老头前天下山是说会带盐回来,这都快三天了老头还没有回来。别的调料没有还可以将就,唯独没有盐就没有滋味。

少年丢开野兔肉,在火堆旁边的长木凳上躺下了,双手枕在脑后昏昏沉沉睡着了。

睡梦中少年被谁一脚踢下了长凳,连忙跳起来一看,原来是老头回来了。

少年反手就抽出开山刀,朝着老头的头一刀劈了过去,老头用脚挑起木凳挡了回去。少年眼看一刀被化解又劈出一刀直取老头颈项,老头侧身躲过,右脚一点,竟凌空向后掠出了几丈,手里的烧鸡和酒还稳稳提在手里,在院子里落定才叉腰破口大骂“你这臭丫头,又扯哪门子疯?至于如此凶恶,刀刀取人要害!”

少年,哦不,虽然难以辨认,但她的的确确是个丫头。老头叫她雪柒,只因她是于雪地中被老头抱养的,那日正好是腊月初七。老头在雪柒和腊柒中间权衡了半晌,思及是个女孩要点颜面,还是选了雪柒这个名。

捡到雪柒那日,老头刚好下山打酒去,未曾下雪,倒是厚厚的积雪在日光的直射下令他睁不开眼。他走着走着,好像踢到什么活物,微弱地哼了一声。低头一看,是一个用红色襁褓包裹着的婴儿,积雪已经差点把她全覆盖住了,一张小脸已是青紫,呼吸也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老头摇摇头,自言自语道“无上太乙救苦天尊!救不活喽,早点往生吧!”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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