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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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陌生的熟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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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的,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方圆白天也只能啃几个烧熟的土豆。

吃完粥以后,方圆把饭盒在芦苇荡的水里给洗干净,然后把土豆给扒出来,就回到了菜窖。

把从工厂里顺的一盏马灯给点上,整个菜窖变的亮堂起来,一个角落里放着那些粮食,剩下的就是几条麻袋。

除了这些东西,菜窖里什么也没有,然后方圆又从菜窖里出去了,来到芦苇荡这边,方圆开始揪芦苇花。

菜窖里虽然不冷,但湿气重,所以方圆准备弄一些芦苇花铺在下面,反正这玩意有很多,方圆也就多弄了一些。

来回跑了好几趟,总算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然后方圆把一条麻袋铺在上面。

现在的方圆,躺下来还没有麻袋长,所以一条麻袋足够了,然后他又拉过来一条,准备睡觉的时候盖在身上。

这玩意虽然比较粗糙,但真的可以御寒,还好这是在菜窖里,如果是在外面,估计要盖好几条了。

方圆把马灯熄灭,躺下了就睡了,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天没亮他就起来了,因为他要在天亮之前把粥熬好。

因为天亮以后生火,烟气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至于说为什么不怕火光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个根本不需要担心。

这里虽然都是残墙断壁,但是有很大一片,完全可以把火光给遮挡着,方圆又不傻。

粥做好以后,方圆又把火灰给埋上,一是怕火被风给吹进芦苇荡。二是掩埋痕迹。

这次方圆没有在外面吃,而是端着饭盒进了菜窖,在菜窖里美美的把粥吃完,然后揣着两个土豆就出去了。

今天的天气比较好,方圆要出去转转,最起码要弄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

他知道这里是帝都,但这里是帝都什么地方他就不知道了,所以他要弄清楚,这是方圆前世的一个习惯。

特别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就算是什么事都不干,也要先把附近给摸透。

方圆顺着工厂的院墙往东去了,因为往西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芦苇荡,只有东边可以看到房屋。

这家工厂的院墙,方圆目测了一下,从东头到西头,差不多有六七百米长,他所在的位置,靠西一些。

四百来米的距离,十几分钟就走到头了,这个时候方圆发现,工厂东边好像是个街道。

因为这里有很多的房子,之前院墙给遮住了,方圆只能看到很少的一部分房屋,现在来到工厂东头,没有什么遮挡了,他也就看清了。

工厂的东边就是一条马路,其实就是一条水泥路,而且是很窄的那种,不过在这个年代,能修一条水泥路已经很奢侈了。

估计也是因为这家工厂,顺着马路往南走,大概走了七八分钟,工厂大门出现在方圆眼前。

在大门的正上方,有一条用红布做的条幅,上面贴着用黄纸写的这个年代独有的标语。

同时方圆也知道了这是一家什么工厂,清河毛纺厂,没错!就是清河毛纺厂。

清河这个地方方圆还是知道的,在后世这里可是很有名气,这么说吧!这里虽然后世在北五环以外,但他的房价甚至比北四环附近还高。

但是在这个年代,这里只是一个公社而已,清河公社,绝对算得上郊区中的郊区。

现在的帝都,东南西北四个门,分别是东边的建国门,南边的永定门,西边的阜成门,北边的德胜门,出了这四个门,就属于郊区了。

而清河就在帝都的北边,离德胜门十二公里左右,如果在后世,骑辆电动车,十二公里分分钟就到。

可是在这个连自行车都稀有的年代,这十二公里就有点远了,走路的话,就算是个成年人,也需要两个多小时,这说的还是半路不能休息的情况下。

所以这里现在绝对算得上郊区中的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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