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那女的是被她男人带过来的,估计是想在这场子里散货。”
“知道她的具体位置吗?”
“知道!”
“那就去把那女人和她那男人一起给我揪过来!”常欢道。
“收到!”
何文展没有提出任何的质疑,转身就按常欢的吩咐去做事了,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从来不会多问,常欢怎么吩咐就怎么做,换做周星星或陈晋在这,肯定会啰啰嗦嗦的问个不停。
既然人就在夜总会,常欢自然没有再离开的道理,他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这个位置正对着门口那边,刚好看到地藏跟一个看着有些颓废的皮衣男子打招呼。
看地藏大笑着与来人上前拥抱,以及跟着颓废男子身后的欧瑞伟,常欢猜测这人应该就是余顺天,再联想到跟马当娜买货的女子今晚就在这散货,不用说,电影中地藏被剁手的那一幕即将上演。
要不要上前帮地藏一把,帮他免去被剁手的悲惨遭遇?还是等他剁手后,被赶出正兴再施以援手?
这个抉择并不难做,因为除了地藏外,常欢还盯上了余顺天,这家伙也是个人才,能从一个古惑仔在金盆洗手后,靠着自学成为港岛举足轻重的金融大鳄,这不是人才的话,什么才是人才。
如果想要把两人一同收服,那剁手的惨剧定然不能再发生,不然两人反目成仇的话,就算常欢勉强收服了他们,也会整天勾心斗角,恨不得致对方于死地,那样的话,常欢也不用做其他事了,光应付这两兄弟就有得他忙。
在常欢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余顺天跟地藏也已经喝完了酒,准备离开去见正兴社的坐管余南,南叔了,看到这副场景,常欢马上站了起身,朝着两人快步走了过去。
此时的地藏还不知道自己手下走粉的事情已经被南叔得知,见到余顺天这个死党依旧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而余顺天则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如果地藏犯得是其他事,余顺天肯定二话不说,在第一时间撑他,以往他也的确是这么干,但这次不同,他什么都可以退让,唯独贩毒这个无法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