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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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爽文天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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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恰好加布里人过中年,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已经经历了太多,刻画主角被人看不起的时候,极为真实,入木三分。

而且节奏把握的很好,一千字以内就出了金手指,不会给人压抑的感觉,装逼的时候,更是表现出了主角一再想要低调,但不得不装逼的无奈,穿插一些斗罗独有的有趣段子,很快就吸引住蓝诺的眼球。

等看到末尾时,竟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后面呢?燕霞宫选拔上发生了什么?”

蓝诺开口后才意识到,后面的还没写出来呢!看着神色紧张的加布里,蓝诺点点头,不得不承认,在爽文方面,他是个天才。

蓝诺看过的小说一点都不少,有一段时间,他对套路文和爽文很反感,但看得多了,到最后才发现,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一本小说的好坏,不在于他是否新奇,是否有好的脑洞,而在于他是否能让人看进去。

再套路的小说,如果能让人一看一个通宵,还能嗨得精神抖擞,那也是好书!

“你合格了,以后不用去说书了,搬到府上来吧!我会为你准备一间工作室的,薪酬就按说好的,每个月一百金魂币,但你要保证每天更新五万字,质量不能比这个低,可以不是这本书,字数加起来够五万就行。”

蓝诺觉得自己实在太黑心了,这书放在点娘那里,怎么说也够上频道精品的,自己给人开那么点工资,还让人家日更五万,就算是用意识码字,怕是也要写一整天。

可加布里却大喜过望,就要跪下谢恩,还好蓝诺眼疾手快给扶住了,心中忍不住感叹,斗罗的凡人,怕是脊梁都被魂师给打断了啊!

对于加布里来说,一百金魂币那可是巨款,如果以粮食为一般等价物,那一金魂币大概相当于地球的一百软妹币,不过考虑到斗罗的粮食紧缺,年景不好还要闹饥荒,粮价要比地球贵的多,一金魂币换算下来,至少有五百软妹币的价值。

加布里本就是底层出身,月收入五万对他来说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好差事,为此哪怕辛苦一点也没关系了。

第二天,蓝诺就得到了加起来整整十万字的开头,蓝诺给这本书取了个相当恶俗的名字,叫《我真是天命主角》,准备先以一天六千字的速度发布在点娘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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