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九点半,雪千黛和霍云潮用完晚餐,打包了两份无盐的肉带给雪狮,回到琨御湾。
转眼,雪狮在霍云潮这里已经住了很久,再次见到她,无比亲昵。它硕大的头往雪千黛怀里钻,嘴里发出“嗷呜”的声音,两个前爪子立着,撒娇又撒痴,像是在说“妈妈你不爱我了嘛,我超乖超懂事的”。
雪千黛一颗心都快软了,抱着雪狮给它顺毛,“我的雪狮,妈妈想死你了。果然又胖了很多,你这样会找不到对象的。”
雪狮好委屈啊,“嗷呜”地舔鼻子。上次见面,妈妈嫌弃它毛多,这次嫌弃它肉多。这年头好狗不易做哇。
霍云潮从厨房里走出来,打包的肉食全部装在了狗碗里,看着完全黏在雪千黛身上的雪狮,他很不善意地将它扒下来,“雪狮,吃饭了。你是高原王者,不是小哈巴狗,不要老是缠着妈妈。”
雪狮嗷呜叫。不,铁汉尚且柔情,你不也是一直在立深情总裁的fg嘛。我心有雄狮,细嗅妈妈,就要妈妈。
雪千黛看着一人一狗的斗争,嘴角弯起了很大的弧度,她最在意的,都还在身边。“美人,我才抱它一小会。冷落了它这么久,现在也应该弥补它了。”
谁知道霍云潮冒出一句话“你都还没抱我呢!”哪里轮得到一只宠物了。
雪千黛“……”狗的醋也吃,这还是她的霍美人嘛。
雪狮“……”看我睥睨天下的眼神,想争宠,来吧。
不过雪狮鼻子翕动,马上发现了肉骨头的香,它摇着尾巴不用人抱,自己就去吃了。
雪千黛好气哦,“高原王者太没骨气了。”
霍云潮在她身边坐下,抬起她的小小下巴,盯着她唇上那颗含珠“雪狮也知道,这不以形补形呢嘛。”
然后他在上面啄了一下。
《the sider》杂志总部。
袁牧的工位很宽敞,他一下午在搜集资料,研究下一期的选题。
团建的消息,是他旁边的同事告诉他的,大家都叫那同事老胡。团建地点在离杂志社不远的一家高档餐厅。
袁牧看了眼手机,时间快到了,他冲老胡打招呼,“胡哥,待会一起下去呗,我路不熟。”
他保持谦逊谨慎,旨在尽快融入杂志社的圈子。
老胡意味难明地看了他一眼,“啊,你先下去吧,我还有篇稿子要写。”
“要不要等你一会?”
老胡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今天你是主角,总编他们可都等着你呢。”
袁牧有片刻的失落感,莫非自己进入杂志社太高调了,同事们对他怎么像敬而远之呢?可没有啊,他比不没有任何倨傲之处。
想不通也不去想了,他径自出去,赫然发现别的办公室,其他同事都在忙碌,说好的团建呢。
但时间快到了,他大步朝着餐厅的方向而去。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他找到了曲径通幽的包间,然而一脚踏进包间,他怔愣住。
包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杂志的创始人兼总编康城,而另一个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花瑟。
他明白了,这是一场预谋。甚至他能来杂志社,都是花瑟的预谋。手可真长!
“来了,这边坐。”康城指着座位,笑容可掬。
既来之则安之,即使留不下,他也要保持最后的尊严。
豪迈地坐下,袁牧还保持着职业的笑容,“总编今天春风得意,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余光瞄着花瑟。花瑟眼神纯澈,人畜无害。
当真是天生演技派!
康城朝着服务员指示,“可以上菜了。”这才对袁牧说“这位花小姐,你认得吧?”
认得,化成灰也认得。袁牧点点头。
康城笑道“花小姐可是非常赏识你啊,再三举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