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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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军队教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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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熟悉于自身节奏的生物,想要建立起一个习惯,无疑是很难的,但是若是想要改掉一个习惯,同样也是非常艰难的。

弗伦在家、图书馆和餐馆的三点一线的生活让弗伦自己也有些习惯了,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生活中,弗伦除了少数几次外出遭遇了各种社会的毒打之外,更多的是弗伦在图书馆的学习和在餐馆的吃饭和在家的学习和休息。

所以,让弗伦彻底告别图书馆还是有些难受的,但是人毕竟是不断成长的嘛,总是处在舒适区,会让人废掉的,并且还得有新的东西去尝试,所以弗伦也就平静了下来。

而弗伦也想到了除了消化魔药之外,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掌握保命的核心技术,逃跑······不,应该是格斗。

作为一个法师,应该要有近战法师的梦,不然被人近身了,就会非常尴尬,当然‘戏法大师’并不是那种传统法师,硬要说的话,应该相当于术士,有灵性就能释放法术,只是伤害略低了一点。

出了马戏团,弗伦挠了挠头,还是找个地方吃饭吧,吃完饭之后,咦,就不睡午觉了吧,在公园里面养养神就行了。

说干就干,经过了短暂的中场休息之后,弗伦来到了赫恩克区,这里同样是富人区,但是与弗伦所在的金汉斯顿区有所不同的是,赫恩克区是富人区的最好的那一批,与弗伦所在的边缘的富人区天差地别。

虽然,金汉斯顿区装饰在弗伦眼里也相当不错,但是如果比起索希尔马戏团所在的金索恩区就相形见绌,而与赫恩克区也是有所不如。

赫恩克区的街道上面有着较为明显的人流,而两边的商店有有各种各样的店铺,香料店、理发店、餐厅、百货商店,一个个店铺显得颇有活力,而金汉斯顿区则犹如垂垂老矣的老年人。

这也难怪,金汉斯顿区是较早的一批富人区,虽然设施还是远超平民区,但是相比于其他在后来不断发展的富人区和贵族区来说,还是差上了不止一筹。

不过赫恩克区的居民区就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城市仿佛有着生命一样,能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合理地将商业区转换成居民区,而当你不再感受到喧嚣时,目的地就到了。

弗伦就有着这样的感受,在不知不觉间就抵达了目的地,金梧桐街道。

金梧桐街道正如其名,在街道上面有着许多金梧桐树,金梧桐树的叶子与正常的梧桐树有所不同,或者说,与所有的树都有所不同,只有在夏季的最热的天气里面,金梧桐树的叶子才是绿色的,其他时候,金梧桐树的叶子则是金黄色的。

人们常说,金梧桐树是‘永恒烈阳’的偏爱之物,所以让它经常处在金色的状态,只有沐浴神灵的恩泽时,金梧桐树才会褪去一切的装饰。当然,烈阳教会从来没有对这个观点表示出认同。

同时,在近代的显微镜观察浪潮里,有科学家提出金梧桐树有这样的现象纯粹是因为金梧桐树本身就含有一种特殊的色素而已,当然烈阳狂热粉也是与这个科学家对喷到底,结果是什么,弗伦也只知道最后骂了几个月就不了了之了。

走在金梧桐街上,踩着金黄的落叶,沙沙的声音让人神清气爽,让弗伦在心中感叹道“我的天,你们有钱人真会玩。”

来到了金梧桐街的37号,这里是一栋别墅,没有花园的别墅,颇为奇特,在现在,哪怕是在城市里面,别墅也是都得有花园作伴的,花园不止可以用来种花,用来做烧烤晚会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弗伦敲了敲门,没让弗伦等很久,里面就有人打开了大门,回忆起敲门和开门的间隙,令弗伦感慨的是只有不到十秒钟的时间,从里面开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人,他身着一身半身甲,左手打开门把手,右手持有一把标准的骑士剑,眼神锐利而有神。

他左右望望,最后看着弗伦说道“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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