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怀着长刀的他,翻来覆去就是砍。
我砍我砍我再砍,我只会砍!
因为其它的招式他用不好。
力劈华山就是赞!
反手一撩就是彩!
大刀向淫僧身上砍去。
宝马有件事搞错了,他以为吴明等人都是一些小喽啰,都是一群贪生怕死的下等人,王跑跑已然证明了这种结论,但吴明真不是。
二虎相争,他还没搞清楚状况,还想试一试他的“话术”。
“施主,你——”
“我——”
“我不是——”
“那个——”
······
在他眼中,或许是物伤其类,或许是死的这人跟拿刀主攻砍他的这人有些关系,以至于这混小子一直拿刀砍他。
这心气不对,自然以防御为主,以至于看上去吴明占了上风。
打着打着。
宝马这边——
他快疯了,对面这混蛋不听人说话的吗?
死的不是你,你为何如此愤怒?
难道死者是你哥?不然为何如此严肃?
世界如此美好,为何如此发火?
每次想劝说一下,让吴明放缓一下攻势,可谁知——
这混蛋是真不识相。
宝马身上的血迹越来越多,被砍伤的伤口越来越深,眼中血色越来越浓。
忍不了了!
“混蛋!你个丧心病狂的混蛋!去死吧给我。”
眼中怒色闪烁,宝马可不是个好好先生,既然不听话,那就看谁死。
狭路相逢勇者胜。
对攻就是了!
吴明倒是真没注意对方哔哔的内容,对他来说,他只想干死这个光头。
只想砍死光头,不想被光头打死。
平生第一次真真正正地砍人,活了两辈子,这是吴明第一次生死搏杀。(两辈子?后文解释,没错。)
这不是打架!
这不是打架!
这不是打架!
一定要三遍,现代人不打架的很少,可拿刀砍人的,还冲着生死去的,这还真不多见。
当然,不是香港混混叱咤风云的那个现代,是千禧年往后的现代社会。
没有畏惧,亦没有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