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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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过年(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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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闭上眼睛。”清瑶拿出来一个小盒子。

“啥呀?还整的挺神秘?”王翠华就想自己拿过来。

清瑶眼疾手快的脱开了,“哎呀,妈,你就闭上眼睛嘛,我让你睁开你再睁开哈。”

王翠华就期待又好奇的闭上了眼睛,嘴里也不闲着,“你呀,别总给我花钱,你的钱攒着,将来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清瑶跟旁边的王立民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把盒子一打开,就听见旁边看着的王立民倒吸了一口凉气。

清瑶给王翠华买的是个实心的金镯子,东北农村不认什么珍珠啊,珠宝啥的,备不住还以为是假的呢,还是真金白银来的实在些。

清瑶就干脆买了一对儿大金镯子,留着以后传给儿媳妇女儿,或者给孙女孙媳妇都行,接地气又实实在在。

“妈,快看看,喜不喜欢?”

王翠华刚感觉手脖子一沉,她猜到了必然是手上的东西,可一睁眼还是没想到是两金镯子。

“我的天啊,六妮儿,你这得花多少钱啊?我可不能要,你拿回去自己带。”

“妈,闺女孝顺你的,你推辞啥呀?我一直在赚钱,上学了也没停下,你就收下吧。”

清瑶眼珠子转了转,就抱着王翠华耳语了几句,王立民也没听清清瑶说的是啥,就看见自己媳妇眼珠子快要瞪掉了。

“真的?”闺女跟她说开了一个服装厂,而且以后规模会越来越大。

“当然真的,等我这边都稳定了,就带你看看去。”

清瑶说完就又掏了掏包,最后一个小盒子掉了一下来,清瑶拿出来给了王立民。

“爸,这是给你的。”就是清瑶在商场随便买的,她对王立民还是没建立起啥深厚的感情。

王立民看着都是小盒子,还以为给自己的也是个金子啥的,而且,这么大盒子,应该比王翠华的那个沉吧,兴冲冲那么一打开,居然是一支钢笔。

王立民多少年不写字了,有些稍微生僻不常见的字都不见得能认识了,闺女居然给他送了一只钢笔,他还真有点眼馋王翠华的那俩大金镯子。

清瑶才不看他呢,赖在王翠华的身上不起来,反正离吃年夜饭还有段距离,清瑶就跟王翠华唠起嗑来。

“我四哥跟你说了吗,我们在火车上碰到了?”

“说了,还夸你长的漂亮了,一开始都不敢认了。”

“那我这个四嫂你满意不?”清瑶就挤眉弄眼的。

“你哥满意就行,啥我满不满意的,你这四嫂可是个好姑娘,你四哥多亏人家照顾了。”

“妈,我这会儿也是才知道四哥叫啥呢,我三哥没大名吗?我五哥呢?小虎子呢?”

“你三哥是真没大名,当初生了你大姐二姐以后,你奶就盼着来孙子,有一点就能见了一堆石头,早上就查出来我有孩子了。”

“啊?!那我这三哥就叫了王石头?”

“可不是嘛,贱名好养活嘛,你五哥叫王清雨,小虎子叫王清平,大名都没人叫的。”

“啊,我就是想知道知道!”

“对了,你四哥这次回来是要把户口迁出去了,以后……以后就要落户西北那边了。”

提起这个,王翠华还有点伤感,即使这么多天了,她依然有点舍不得,明知道那样对儿子好,她不会拦着,但是确实有点舍不得。

家里目前最出息的男娃子就是老四了,成家,家里面一分钱没帮衬,还每年往家里打钱。

清瑶对原主这个四哥没有多少感情,毕竟没在一起呆过,不过她心疼王翠华。

自然是哄着王翠华别太难过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看我,不也挺好的。”

“你还挺骄傲的”王翠华破涕为笑,确实,哪个孩子的成就都没赶上自己的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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