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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幕.盗贼之眼(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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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假笑。

这两名男生形影不离,以挚友来说,距离也过于接近了,哦,我明白了,他们原来是那样的关系。

负责端盘子的女仆很年轻,她的双眼时不时瞥过那些女士们身上的首饰,她很羡慕?不,她看不起这些靠着家里金钱与地位进入大学的纨绔子弟们,她似乎是其他学院过来勤工俭学的学生,的确有这样的人。

白歌观察众人,并且想象着如果自己是那些人,会有怎样的举动,会说出怎样的话。

“观察他们很有趣,不是吗?”

一个女性来到了白歌的身边,她脸庞较圆,有着些许婴儿肥,浅色的金发垂落,白歌认识她,她是亚森·罗平——不,这时的他还叫做拉乌尔·当德莱齐——她是他的同学,克拉丽丝·德蒂格,一位男爵的女儿,平日里几乎声名不显。

“我也很喜欢这么观察,观察我父亲的那些访客,有的谄媚,有的真诚,更多的则是止于礼貌,我也喜欢观察路人,想象他们的人生,贵族的生活毕竟太无聊了,不是吗?”

克拉丽丝露出了笑容,亚森·罗平此时只有二十岁,尚未恋爱过。

但看着这位同龄少女的笑颜,他确实了解到了一见钟情的感觉。

那时候的亚森·罗平还不知道,这位女性将会在一年之后成为自己的妻子,五年后,因难产而去世。

自此以后,风流倜傥的亚森·罗平拥有过无数红颜知己。

但唯一能理解他的人,已经不复存在。

白歌睁开眼。

他感到了某种蕴含于内心的灼热。

脸上一阵瘙痒,随即是炽烈,白歌清楚,他的脸正在燃烧。

火焰焚尽了他的面孔,取而代之的,是千面的亚森·罗平。

没有之前那般痛苦,这火焰似乎经历了成长,已然不再鲁莽,更为内敛,深沉。

呼——

那火焰渐渐熄灭,白歌叹息一声。

他的视野中,出现了微光。

这微光如同裂缝,分布在桌椅,床铺,柜子上。

白歌走下床,看向窗外,稀疏的路人身上,也有同样的微光。

这样的体验并非第一次。

在初次戴上亚森·罗平的单片眼镜时,白歌就曾经看见过同样的光芒。

这些微光,是意识的盲区,是破绽所在。

看来这一次招摇的盗窃行为,配合人格面具,让白歌的袭名程度又提高了不少。

他觉醒了新的袭名能力。

其名为盗贼之眼。

十月五日。

静江日报的头版刊载了昨夜发生在静南区江边别府别墅小区的盗窃案。

其中对于海蓝之心,对静商集团和秦可畏,以及当晚的状况,各个目击者的采访,以及怪盗joker那魔术般的手法,都有详尽的文字描述。ker挟持了一位女士逃走的过程,为了保护竹霜降的隐私,名字采用了化名。

“哼!”

爱恋气鼓鼓地放下手中的报纸,看向坐在沙发对面,露出无辜表情的白歌。

“呵,男人,学什么不好,就学会了亚森·罗平的拈花惹草?”

“???”

白歌满头问号。

自己当时不是情况所迫吗?

呃,好吧,只有在别墅里是情况所迫,到后面都是一时兴起。

不过结果不是挺好的嘛。

这个女人在生什么气?

白歌首先排除了爱恋吃醋这个可能性。

完全不可能嘛,这个女人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而生气。

“你觉得我有可能在竹霜降面前暴露自己?”

白歌试探性地问道。

“你还算不笨。”

爱恋虽然肯定了白歌的猜测,但抱枕还是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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