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亲住院了,她还在上学,她需要钱。
那样的地方,卖酒,其实很多都是靠着色相,可是她不,她凭着自己的坚韧劲儿,硬生生把自己从滴酒不沾练成了千杯不倒。
所以尽管她不愿意以色侍人,但是生意还是有的,并且时不时的会被引荐给一些新的客户。
后来的一个晚上,她在南岸,见到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坐在沙发的正中间,姿态却那么散漫,他就那么架着腿,慢条斯理的抽着烟,就好像身边的喧闹,跟他完全没有关系一般。
有时候他也会跟身边的人说两句什么,但是却跟那些人不同,他的神情,看起来永远都那么清冷淡然。
林雨眠不否认,刚开始,她是被这张英俊的面孔给吸引住的,以至于他是什么时候来到自己面前的,她都不知道。
他站在她面前,声音不大不小的说:“跟我走。”
然后,她就真的跟着他走了,去了一处别墅,在那儿,她把自己的初夜给了她,作为回报,他给了她很多钱,并且让她不许再去南岸上班。
林雨眠答应了,就那样,成了一只被他圈养着的金丝雀,但是她乐在其中。
因为,她是真的喜欢着江黎川的,尽管她知道,她和江黎川之间不可能,尽管自己只能把这种感情深深的埋在心底,但是只要能跟江黎川在一起,她就什么都无所谓。
无所谓名分,无所谓自由,无所谓别人的眼光。
甚至,无所谓江黎川对她的看法,因为她知道,江黎川其实并不爱她,最起码,在她出车祸之前,她一直都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