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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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津市(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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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这一路快把她颠晕了,如果不是她之前喝了两天的百花蜜,就原来的体质这会差不多也要进医院了。

想到待会要出去,拂晓连忙锁上门回了趟圣地,她要喝杯百花蜜加点油才行。

五分钟后,姜朝阳杨青山两人敲响了拂晓的门,三人一起往外走去。

路过柜台,姜朝阳又去找服务员问了一下路。

出了门,转过一条街,就来到了津市有名的和平大街,听说这可是与京市的王府井和海市的南路相媲美的大型商业街。

不同于他们所在的县城只有一条不算宽的大路和一座二层小楼,这里大路宽敞,道路两边高楼林立,商家云集,人流如织,还有许多小轿车和从来没有见过的有轨电车,如此繁华的景象彻底看呆了三个土包子。

直到几个人骑着自行车叮叮铃铃的从他们旁边呼啸而过,姜朝阳才回过神连忙问拂晓,“小小想要吃什么?”

闻言拂晓收回看向四面钟高楼的目光,她想了想说道,“我想先去书店买小红书。”

“去书店?”杨青山大喜,“正好,我也想买信封和邮票。”

“那就先去书店!”姜朝阳一槌定音,看了看方向,三人顺着人流往前走。

拂晓边跟着大哥往前走,边看向两边的各式商店,鞋帽店,茶庄,照相馆,银行,绸布庄,委托店,还有津市著名的曲园子,每一家店门口的人都络绎不绝。

从他们的衣着面貌也能看出,这里人的生活质量要比他们那个小县城强多了。

新华书店就坐落在几家店的中间,同样是两层楼,厚重的楼体,偌大的透明玻璃橱窗,时代气息满满的标语。

门口一旁放着几辆自行车,这也是这条街上唯一一个有些萧条的门店。

屋内很大很静,摆满了一座座放着黄白书皮的书柜,使整个空间萦绕着满满的文学气息,让刚踏进来的三人下意识的把脚步放轻了。

可能是方便来人,小红书就放在一进门的地方,占据了一个大大的书柜。

三人也没有乱看的意思,直奔目标而去,姜朝阳照旧与管理员你来我往了一番才请了两本红皮书,几张邮票和信封信纸。

总共费时两分钟!

出了门,三人不约而同的长出了一口气,相视一看,同时笑了。

书店本该是所有莘莘学子向往的地方,但因为这两年的运动,整的大家连看个书都要小心翼翼,更不要说逛书店了,本来该放松的环境反而弄的人紧张兮兮,如坐针毡。

拂晓通过之前的记忆知道所谓的运动有多可怕,越是大城市越是要小心。

这也是她不反对去农村的原因,不走的话以她现在的半瓶子状态不指定什么时候就犯错了,想到有天她身上的毛被剃去一半……

打了一个哆嗦,拂晓决定没摸清状况前还是乖乖跟在自己大哥身边吧。

虽然他们猫兽一族向来独立,如此“合群不出头”的她被族人知道了怕是要被骂成怂猫,但拂晓才不会在意,环境不允许,她这完全是能屈能伸,会审时度势的聪明喵!

能躺赢干嘛还要费心费力的撞个头破血流!?

有了书店一游,让三人再没有了之前轻松的心态,最后一商量干脆也不逛街了,直接去百货大楼买水壶顺便看看津市的百货大楼,然后吃完饭回去就行了。

百货大楼就在错对面,占据了整整七层楼,是津市的象征也是整条街人流量最大的地方。

进去后,三人对拥挤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商品感叹了一下下,就直奔二楼而去。

也是这时拂晓才知道大哥口中的壶跟杨青山背的那个掉漆绿水壶是完全不同的。

杨青山背的是军用水壶,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

他的那个是他当兵的大哥淘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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