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他没有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跟着这些学堂的同学少年们一同去了。
繁华魔都。
是个不夜城。
夜晚的魔都,比起白天的魔都,更加的繁华,灯红酒绿,烟火霓虹。
几个小小少年在一栋发散着各色虹光的建筑前停下来。
在这建筑前,停满了黄包车,车辆,西装革履,优雅绅士的男子们牵着女伴进入其中。
李建云抬起头来。
‘百乐门’是这一栋建筑的名字,字儿的边框还镶嵌满了灯泡,发出五彩霓虹。
“这是什么地方?”李建云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嘿嘿,我就说你没见过吧。”一旁的少年人一副优越自豪的样子说道“这个地方叫做‘夜总会’。”
“夜总会?”
李建云难以理解这个地方的性质。
只觉得有一种无形的靡靡之息在将他拉入这名为夜总会的地方。
在迟疑了将近十秒钟后,李建云终于还是没抵挡住诱惑。
少年人事先提醒道。
“我先声明,进里面消费可是要不少钱的啊”
“这个我有。”
李建云就是不缺钱
“成,走起”
几个少年人挺入了这夜总会之中。
进入之后,许多新奇的东西直接冲击着李建云的大脑。
穿着旗袍的女人在台上唱歌,男人们喝酒,跳舞,和自己的舞伴一起,享受这上海这不夜之地带来的风情。
他的脸哗一下就红了。
旗袍对他来说还是太刺激了
“傻小子,没见过吧。”一旁的少年人却是一副淡定的模样说道“我当时第一次来的时候跟你的表情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那你现在”
“来多几次就习惯了呗。”
李建云目瞪口呆。
当服务生端上用精致玻璃承装的葡萄酒时,李建云发现了新世界面貌。
但他脸上还是有矛盾的。
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这些东西都太不妥了,可属于少年人的好奇心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抬起头来。
此时,台上的歌女换成另一个少女歌女,穿着旗袍,窈窕的身材和姣好的容貌看起来有些慵懒。
李云认出这少女是谁了。
是李建云老照片上,他唤作‘小雯’的女人。
很漂亮
此时,小雯拿起了麦克风,开始唱歌。
她唱歌的声音,李云听不到,宛如默片一样。
这是李建云记忆缺失的那一部分。
李云虽然听不到,可感知到李建云逐渐抬起的头来,便知道了。
他被吸引住了,被少女的容貌,少女的歌,少女的风情吸引住了。
“漂亮吧”
“她是这里的歌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