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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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成功组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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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女团一定要是南棒国、东瀛国那种呢?

现在我顾清歌就是要重新定义女团!

它才不是可以流水线生产的偶像团体,而是能在音乐史上留名的传奇乐队“Queen”!

系统并没有反驳什么,顾清歌这种另辟蹊径完成主线任务的方法,只能说她确实是游戏鬼才,不按传统套路出牌。

唐君茹演奏完后,自然得到了尤若雨、羽生雪奈的认同,她顺利地成为了“Queen”乐队的鼓手。

“现在我们Queen乐队就只差贝斯手了,你们有合适的女孩子推荐吗,先不管她厉不厉害,首先颜值得高。”顾清歌这样说道。

三个女孩子面面相觑,她们互相欣赏了一下各自的颜值,觉得“颜值高”这一点确实是首要的。

这一眼望过去可都是美少女,总不能到了贝斯手那,就拉了胯吧?

而且说真的,在大学里的乐队中,女贝斯手往往比较多,因为贝斯比吉他弦少,入门比较容易,能在乐队里当混子,哪怕弹错了,可能都不会被看个热闹的观众发现。

像键盘手、吉他手这种,那肯定就不能混了,还好羽生雪奈、尤若雨的技术,都值得信任。

“要不让韵姐顶一顶?”尤若雨提议道,她现在和林韵的关系挺不错的。

顾清歌摇了摇头,道:“她在华夏大学的学习任务可不轻松,你知道她对音乐也没什么兴趣,她更喜欢画画,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以韵韵的好人缘,她也许能给我推荐合适的女孩。”

之后,顾清歌就将组建“Queen”乐队的事告诉了林韵,也告诉了她还缺一名高颜值贝斯手的事。

一个乐队之中,主唱、吉他手、贝斯手这三名成员的颜值越高越好。

因为她们才是比较受关注的焦点,可以随便摇、燥起来,而鼓手、键盘手可就没法随便移动了。

林韵当真是从小到大都没让顾清歌失望过,她还真的推荐了一位来自华夏大学古文学专业,酷爱音乐与贝斯的混血美少女。

她的名字叫做艾达,华欧混血,脸蛋完全是华国美少女的模样,但是头发却天然是金色的,眼睛也是翡翠绿色的。

混血儿的颜值,懂得都懂,可以说美得无可挑剔,金发碧眼也让她非常夺目。

而艾达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说得非常流利,她的父亲是一名外交官。

艾达本来对加入乐队,兴趣并不大,因为她印象中的乐队,都太lo了,而且玩乐队的男生较多,其中有少数莫名地对“女贝斯手”有些轻视,总觉得“女贝斯手”就是卖脸的混子。

然而艾达在知道这个“Queen”乐队是顾清歌组建的,并且里面全是高颜值的妹子后,她欣然同意。

她的贝斯水准,也达到了蓝色专家级。

而比起音乐来说,她确实更酷爱华国古代文学。

一个混血儿,如此喜欢华国古代文学,也挺有趣的。

古文学专业的艾达,怎么会不知道顾清歌的《别赋》、《恨赋》呢?

这位顾大才女,在他们华大的古文学专业,可是个传说,教授对她没来华大这件事,简直痛心疾首。

顾清歌同意艾达加入“Queen”乐队之后,这个高颜值、高逼格甚至还是高学历的女子乐队,终于组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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