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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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古风我也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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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了沈静雅那边,郑红把作曲部的一位大佬和陈航请来。

大佬叫沈修之,圈内有名的词人,曾经为一线歌行写过歌,红的歌也不在少数。

换做是之前,郑红请沈修之给一位新人写歌,沈修之根本都不带鸟人的。

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陈航位居新人榜第一,新人王的位置已经稳了。

在这种情况下,郑红叫沈修之帮陈航写歌,沈修之就不会拒绝了。

歌坛新人王,如果后续发展好,一线歌手也不是不可能。

到了那时,这些就成了沈修之的履历,所以他愿意卖这个面子。

“古风歌曲没有问题,我以前也写过几首古风歌,反响都很不错。”

沈修之很骄傲也很自信,这是属于一个大佬的自负。

“那就好。一切就麻烦你了。这首歌的分成收益,陈航一分不要。”

郑红面挂笑容道。

给了好处,沈修之才能用心写歌,郑红懂得这个道理。

把这首歌产生的收益全给沈修之,陈航得到一首优秀的歌曲,双赢的局面。

沈修之对此十分满意,高兴地点了点头“嗯!可以,我这就回去写歌。千万不要催我,我这个人写歌的时候喜欢安静的环境。至于什么时候交歌,看情况,看灵感,看心情。”

郑红也没有说什么,只想笑了笑回应。

沈修之的确很高傲,但是也办法啊!谁叫人家是大佬呢?自己有求于人,只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坐在一旁的静静听着两人对话的陈航觉得有些不妥,古风歌曲,他自己手里也有一首啊!为什么一定要用沈修之写的呢?

看沈修之这个傲慢的样子,都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交歌,更更更关键的是,收益全归沈修之。

对于大大滴缺钱的陈航来说,简直不能忍。

“红姐,古风歌曲我也能写,不如用我自己写的歌吧。”

陈航开口说道。

唰唰,郑红和沈修之两道惊奇的目光齐齐看向陈航。

下一秒,郑红就意识到情况不妙,但为时已晚。

沈修之看陈航的目光从一开始的惊奇,慢慢转为愤怒“不识抬举!”

作为一个词人,只要能写出好作品就行,公司不会管词人的脾气怎么样。

因此,在成名后,没有了约束,沈修之的脾气越发孤傲,说话也十分直接,哪怕会得罪人。

这回,他就直接说陈航不识抬举,话已经说的非常重了。

他身为有名的词人,平时合作的对象都是一线歌手二线歌手,陈航一个新人算哪根葱?

在沈修之看来,他答应帮陈航写歌,是给郑红面子,是瞧得起陈航。

而陈航,区区一个新人,也就在新人赛上火了一小把,居然敢拒绝他的歌。

这不是不识抬举是什么?

“现在的新人真是狂妄无知,不识抬举。我知道那首知足是你写的,质量算不错。

可是,你也要知道谁都有灵感爆发的时候。你别把一次灵感爆发当作你的实力。

来生再爱是一部大制作,片尾曲的质量要求比你那首知足还要高。再加上这是一首古风歌曲,你一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子,你懂什么古风。”

沈修之板着脸,毫不留情面的训斥陈航。

以前,就算是一线歌手,沈修之都骂过,更何况陈航一个新人。

他为什么敢直接骂人,答案很简单,他是词人只要他能拿出高质量的歌词,这个歌手不唱,其他歌手抢着唱,这就是他的骄傲的本钱,也是他不怕得罪人的原因。

再说简单点,一群舔狗天天舔着他,想唱他写的歌,他偶尔得罪一两条舔狗,对他的事业不会有影响。

“郑经理,我走了,刚才我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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