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4)晚安的喜欢(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晚安渐渐发现了一件令她恐慌又高兴的事——她很依赖沈亦言。是的,仅仅是依赖。

小姑娘总是想,她晚安何其有幸,呵护着她的男孩是别人眼中光一样的存在啊。尽管如此,她还是那么自私,自私到永远也不想放开他的手。

她记得赛赛姐曾经问她“安安,你这么依赖亦言,是不是喜欢他?”

那时候,晚安14岁,眉眼舒展,唇红齿白。沈亦言常说“安安,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眉眼本就生的极为好看,一笑,眉就弯弯的,细细的。”的的确确,她的眉眼如画俘获了一颗颗年少懵懂,为美倾倒的心。有很多男孩说喜欢她。喜欢这个词却仍那么生涩。

晚安记得,她是这么回答赛赛姐的“什么是喜欢?”

赛赛姐是沈亦言的姐姐,大晚安和沈亦言5岁,17岁就考入北京大学。在晚安眼中这个知心姐姐是最为亲切的存在。她好像什么都懂,可以回答晚安的一切问题。

“嗯怎么说呢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即使你永远都不紧不慢、不争不抢,但如果有一个人住进了你心里,你就会想为他喝最烈的酒、画最浓的妆。就算是去见他的时候,你都是用跑的。”赛赛姐的脸上挂着微笑,静静的凝视晚安。

晚安低下头,她好好想了想,没有的,她对沈亦言没有这样的感情。她只是希望他在,而且一直在。

沈亦言那时候已经是万千少女心中的男神了,外出一定要戴口罩,时时刻刻要担忧是否被认出、被偷拍。学校甚至没有了他的座位,因为他很忙,因为他不能引起轰动,因为他是明星。只有假期他才会片刻不离的陪她。

他就是天上星星的存在了,可是,却不是她一个人的星星。星星不能私藏,因为他挂在星空,能够迎来所有人的目光。

她也知道会有一天,她会不能和他站在一起了。那个时候,他已经是最耀眼的星星了,她知道他会成为,也期望着他的成为。

当然,她不喜欢他。这句话她可以说得坦坦荡荡,他会有更好的人来喜欢,这个人一定不是她。晚安只是一只米虫,常常攀附在他的身上,她的世界是一片白色,他是唯一一束暖光。她喜欢触摸这束光,因为这样她会感受到温暖,仅次而已。

兜兜转转,她的世界还是她一个人,好像所有人都是过客,匆匆来去。16岁时,沈亦言被媒体誉为“chese lorful teenar”,译为中国的绝色少年。同时登上三家当红杂志的封面,包括时尚芭莎。从此以后,他永远在飞机上、在发布会上、在片场上。他越来越少会陪着她了,临近假期,她会接到他的电话,他明明很累却还要用那么柔和的语气,小心翼翼地告诉她假期不回去了。所以,她怎么能怪他?

同样16岁的晚安只能独自孤独,继续悲伤。

但是,悲伤的16岁里,晚安却发现她喜欢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是比她大一岁的程宋延。

16岁这年晚安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师大附中——和程宋延同一个学校。因为爸爸的叮嘱并且家离附中很近,所以每天晚自习后会在校门口等程宋延一起回家。程宋延已经读高二了,几乎整个学校的老师讲课时都会提到他。

他是师大附中近10年来的传奇,是附中的骄傲。高一时,入选师大附中数学竞赛组,并在全国数学竞赛上取得出彩的成绩。高二时,应邀参加清华的夏令营,受到清华教授的青睐,直接被预录。

他与沈亦言不同,沈亦言是被放在山脚,然后任其自生自灭的存在,所幸,他利用自己的长相优势爬上顶峰。而程宋延是生来就站在顶峰的人,除了长相还有一直具备的智力,程宋延读小学时,陆阿姨甚至想让他直接上六年级。不过,当时的程宋延小少爷拒绝了。

所谓,高处不胜寒。何况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