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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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入伙(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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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股悍匪。

几个月过去了,秦毅想尽办法都没有打听到张三和黑瞳的消息,原来这里距绿洲城已经很远,而疤脸也绝不肯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究竟该何去何从呢?眼下又没办法联系上飞来驿,也不知父王那边是什么情况,总不能就此安心做个强盗吧?

秦毅心急如焚,他在匪帮里面也无法结交亲信朋友,这些人不会听他的,杀掉疤脸再容易不过,可事后如何脱身?即便能逃掉,没有熟悉地形的向导和驼队进了沙漠也是找死。

疤脸匪帮现在待着的这座城镇是早年被风沙埋掉又重见天日的一座古城,桑哈占领时期,曾把它命名为白头城。

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白头城不在安全线上,早晚还是得被黄沙吞没,这一点沙盗们再清楚不过。然而他们并不在乎,沙盗本就是没有明天的人,考虑不了那么远,且落得今日快活便就足够。

白头城里只有两种人——沙盗和女人。这些女人要么是被诱拐劫持来的,要么就是被商队丢弃、贩卖或者从其他匪徒手里抢来,也有少数为口吃食自己送上门的,总之她们一样是没有明天之人,被沙盗们圈养起来当做泄欲的工具。

工具是没有人格的,就连性命都是朝不保夕。那些因生病或强盗争风吃醋而被杀的女子每天都有,甚至年过四十的也要杀掉,白头城,这是个真正不许人间见白头的残酷地方。

有男人有女人,自然也就会有小孩子,孩子们的凄惨命运不忍过多描述,恐怕神灵知道也会落泪,反正秦毅是受了很大的震动。

时近六月,秦毅已经变成个结实的壮小伙,他被大漠的毒日头晒得快和张三差不多黑。沙漠上能有口喝的水就不错了,洗涮那是说笑,而风沙又大,秦毅只好也学其他沙盗,剃了秃头,虽然身上那味道如同挂了一大串羊下水,好歹是再不用为头发的事情烦心。

现在的他,从口音到模样,任谁也不会怀疑他不是元洲沙漠人了。

大胡子地位被秦毅抢走,竟然一点都没有怨恨。起码表面看来是这样,他见到秦毅总是礼敬有加,而且有事没事的也老爱找秦毅闲聊,对了,就秦毅那脑袋还是他给剃的。

从大胡子身上秦毅知道了很多大漠和沙盗的故事,两人看起来关系不错,但秦毅不会真和他交心,谁知道这人是不是疤脸的试探。

秦毅从未在人前显露过武艺,否则疤脸恐怕一刻都不敢让他近身,他给自己编排的身份是生洲走私贩子雇佣的保镖,快到绿洲城的时候不知怎么就被大风给刮跑了,半真半假也合情合理。家就住在永定城,祖上姓江,第一次来大漠深处,冬天时候家里会有个相好的等他回去,他不能负她,所以从不玩女人,只要一点酒和肉就好,谢谢,不要人肉,秦毅说他尤其怕死。

北方的沙漠夏天热倒是还好,干晒,正是在日光最足的那天中午,秦毅从一个女人的身上找到了摆脱疤脸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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