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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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为什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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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料,《我是歌手》一旦放出广告位,那些厂商必然胡蜂拥而至。

即便是现在,也有不少人找上林峰,询问广告位的报价。

但林峰每次将这件事报上去以后,秦若曦都只是淡淡说一句知道了,然后就置之不理了。

“嗯,对!”秦若曦点了点头“我只收到了播放分成的报账,至于其他的收入,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嗯?”林峰有些不解,秦若曦身为《我是歌手》的总负责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还记得录制《我是歌手》的资金怎么来的吗?”秦若曦淡淡的提醒了一句。

“总公司?”林峰试探性的说道。

“嗯!”秦若曦点头,似乎也是有些劳累的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所以,《我是歌手》的绝大部分收益全部进了总公司的账面?”

“对,提醒一下,是百分之八十。”

“这么黑?”林峰忍不住说道“投资两千万,赔了我们担责,赚了他们拿走百分之八十?”

“没办法。”秦若曦摇了摇头,语气中透露出无限的疲倦。

“那《我是歌手》第二期的广告位我们可以卖出去了吧,这样我们也能增加收入了吧?”林峰忽然想到一直被秦若曦压下去的广告位出售。

“呵呵,《我是歌手》不接广告。”秦若曦从《我是歌手》录制开始,到现在终于说出了这个规定。

“啊,为什么?”林峰更加无法理解了。

秦若曦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钱不赚?

但以往秦若曦的风格早就证明了,秦若曦在商场上绝对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因为当初为了从总公司拉到投资,合同上已经签署,《我是歌手》的所有广告收益全部归总公司所有。”

“卧槽!”林峰听到这话,忍不住大骂一声,随后更是狠狠的踩下刹车,然后扭头看向旁边的这个女人。

“你怎么这么蠢?”林峰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情,对于秦若曦既有几分疼惜,又有几分怒其不争。

这还是自己印象中那个战无不胜的秦若曦吗?

如果是的话,怎么会签署这样的合同呢?

如果不是的话,那这段日子,带领团队披荆斩棘的人又是谁呢?

由于林峰突然的急刹车,秦若曦因为惯性狠狠向前扑了一下,随后又被安全带牢牢的稳固在座位上。

淡淡的看了一眼林峰,随后提醒“急刹车是很危险的,以后别这样做了。”

“为什么?”林峰根本不在意这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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