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亮禾筝就走了。
她习惯了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走,像在酒店住了一晚的旅客,一点气息都不想留下,打车到了乐团练习的教室,算算时间。
有三年都没来过这里了。
钥匙还保存在身上,完好如新。
教室的门却有些陈旧了,在灰蒙蒙的凌晨散发着腐朽的气味,里面更是很久都没人来打扫过,桌椅都已经生了霉斑。
禾筝花了一上午时间将这里打扫干净。
临近中午,乐团的人才陆陆续续带着乐器过来,都是一帮子朝气蓬勃的女孩子,有说有笑,透过散着晨光的明净玻璃,能看到她们年轻动人的脸庞。
几年前刚学音乐。
禾筝也和她们一样,对未来满是憧憬。
笑声飘过去,她转过身,从角落里将那把遗落很久,已经布满灰尘的大提琴拿出来,那是她以前用的最顺手的乐器,三年不碰,生疏感油然而生。
指尖才触到琴弦上。
一音未响。
身后倒是先有了声音。
是女人温淡的询问“禾筝?”
停下手指间的动作,禾筝脊背发硬,连带着肢体也忘了该怎么反应,第一直觉就是逃跑。
可身后的人显然不给她机会。
“禾筝,是你吧?”
禾筝将琴放好,骨节微颤,侧回眸,露出半张脆弱的脸,“蒋颜,是我。”
熟悉的人,熟悉的地点,感觉却全都变了。
曾经她们是一个乐团的。
全国各地的巡演,算是合作最佳的伙伴,关系堪比亲人。
时隔多年,乐团已散,蒋颜也做了老师,再见到禾筝,激动的语气都在颤抖,眼眶含泪,“真的是你,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我们都以为你已经……”
“已经什么?”
缓了气,她才继续说“他们都说宋老师死后你也死了……”
毕竟禾筝足有三年没有出现,从前的老朋友也都不联系了,当年的事又轰动一方,他们会这么想,也不稀奇。
禾筝淡淡笑着,“我活的好好的。”
“我就知道你没事,”蒋颜不禁感叹,“她们都说你嫁给了富商,没多久就跳楼自杀了,解刨的时候肚子里还有孩子,真是够离谱的,这群人也不怕下拔舌地狱!”
是挺离谱的。
但也不是全错。
纵然是这么难听的话,在禾筝看来也不是什么荒谬的言辞,当年她突然隐退,一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什么脏水都开始往她身上泼,她也从不出面解释。
“都是女孩,爱聊些是非也是正常的。”
这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蒋颜很快知趣地转换话题,“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了,你是来练琴的吗?快来试试。”
面对那架陈旧的琴。
禾筝升起胆怯的心,“我……很久没碰过琴了。”
结婚以后。
就没有了。
新婚那夜,那架琴是她唯一护住的东西,却是季平舟最想砸碎的东西,后来她悄悄将琴送了回来,不敢放在家里让季平舟看到。
已迈入初冬。
昼短夜长。
天黑之后整栋音乐大楼亮起灯光,璀璨华美,偏偏是这个时间,禾筝要早早离开,她不需要再回到季家,也不想再藏着自己的琴,将琴箱擦的干净,背在背上。
那样的重量压在她的脊背上,实际是有些吃力的。
走下大楼。
彻骨的寒意侵袭而来,她慢步朝着楼外的人行道上走去,身上是一件初秋时穿的风衣,衣角在寒风中摇摆,走累了,她会停下来调整一下琴盒。
昏暗小道上亮起两束明晃晃车灯,禾筝微怔住。
下意识是想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