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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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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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

万小山(练气)分神木?

真理之主(永恒者)分神木是接下来对你极有用的一件宝物,使用方法稍后会跟吾等的‘投资’一并交给你的。

真理之主(永恒者)不过事前吾要提醒你,吾等对你的投资,都是基于发展‘神道’的基础上,所以投资给予你的东西,只有增长你神道修为的能力。至于你之仙道进境,却是与吾等无关。

真理之主(永恒者)另外,吾等的投资,是指望回报的,用的是借贷交易的方式,你在日后,需以十倍代价回报吾等。毕竟,给你的,对于吾等而言亦算是珍惜之物。

真理之主(永恒者)如此,你可有异议。若是不愿,吾等虽然可惜,却也不会强求。隔着无尽维度,亦无法强求于你。

苑邬(道君)前辈说的不错,选择权在小友自己,小友可以慢慢考虑。

万小山(练气)不用考虑了,我接受。

蒸汽与火焰之神(强大神力)明智之举。

九夜溟王(魔君)+1。

……

接受与不接受?这对于万小山来说,是选择吗?并不是!

如果接受的代价,是丧失自由沦为傀儡,万小山可能还真要考虑一下。

可如果只是在未来报答一番,另外只修行神道的助力,这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完全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对于一个目前才练气一层的蝼蚁小修而言,修神还是修仙,有区别吗?

至于说‘十倍回报’?那更不是问题。

没看洪荒小说中,西方二圣为了成圣连发四十八条大宏愿(空头支票),贷款的还是威能无尽的洪荒天道,不也还是高高在上的圣人吗?

反正又没时间限制,十倍回报,慢慢还就是了。

……

真理之主(永恒者)既然如此,大家就把东西,通过交易系统借贷给万小山吧。

真理之主(永恒者)所需‘神印’的代价,便由吾来支付吧,这点东西不过九牛一毛,就不算在交易额里了。

蒸汽与火焰之神(强大神力)同意。

苑邬(道君)甚好。

天剑尊(天仙)同意。

九夜溟王(魔君)+1。

万小山(练气)多谢各位前辈!

真理之主(永恒者)此番交易,吾等亦是受益者,无需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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