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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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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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

“现在才几点啊?不是你怎么······”

小姑娘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堵住了,虽然惊讶但还是选择沉溺进去,放纵自己沦陷。

一大早天还没有亮小姑娘就被周斯瀚给拽醒了,换上一件短t恤,腹部的马甲线也是要给秀出来啊,穿了一条黑色的工装裤,脚上穿着专程带来的墨绿色的匡威,外面套了一件牛仔衣,上面还别着好多小巧精致的胸针。

头发也是柔顺的披散在身后,因为时间紧没有办法去吹头发,只好就是简单的在酒店找了一个卷发棒给卷了一下,让头发看起来不会那么的软塌,不会那么的没有造型,用定型喷雾喷了一下,抓了抓头发,不到五分钟的造型就这么问世了,脸上也就只抹了护肤品,这个点儿起床的人谁会有心情去化妆啊,闲的吗?

周斯瀚原本是想叫着仝鑫源儿一块儿去看的,但是想了想这孩子估计晚上又是在通宵打游戏,而且前一天晚上的时候也说了,他早晨不去看日出,要睡觉。

周斯瀚坐在车里朝着嘴里扔了两颗薄荷糖,有顺带的点了一支薄荷爆珠的烟,这是他放在车上提神用的,他没有烟瘾,烟对于他来说不是一个必须品,只是偶尔想不通偶尔他发愁了,或者是太困了,用来提神的。

小姑娘坐在副驾驶看着身边儿有烟,她也有些馋有点儿忍不住的点了一根儿,周斯瀚知道她抽烟的,偶尔也见过一次,不过这次见的时候许是因为路边儿的灯光有些黄昏,小姑娘手搭在窗户边,烟雾用嘴里慢慢的吐出,有的时候也会有意的去吐出几个眼圈儿,显得特别的怎么讲,就是飒,特帅。

谁说姑娘纹身,喝酒,抽烟就不是好姑娘了?他媳妇儿就不是,依旧还是跟个小仙女儿似的,那些用外表去解说去看待别人的人,真的是应该要好好的改改了。

人有千面,但是心却还是干净的,就像是他媳妇儿喜欢的一个男爱豆,那人也是抽烟,喝酒,泡吧,纹身,这些都是经常的,但是不能阻挡人家教室一个有才华的音乐人,是一个依旧闪亮,爱养小动物,喜欢世间美好的东西,并且会愿意去维护,愿意去依旧会用美好的一面去面对自己身边儿的所有事物。

有些人看一眼就会觉得他依旧是干净,是美好的,正如他媳妇儿,粉丝眼中的小仙女儿,他心尖尖儿上的姑娘一样,看一眼就会打心眼儿里觉得她是纯洁的,是干净的,还有他媳妇儿喜欢的那个爱豆一样。

不是所有的抽烟,喝酒,纹身,泡吧的人都是地痞流氓,都是坏人,永远不要用着一双世俗的眼光和自以为的心态去看待世间的事物,有的时候眼见不一定会为实,在没有了解过这个人,或者这一件事儿之前,都不要轻易的去判定这个东西的好坏,或者是人的好坏。

开车开到‘鸽子窝公园’的时候日出还没有开始,两个人找了一块儿平地,身边儿放着从车上拿下来的几瓶啤酒,和一袋子的零食,里面还有一些面包什么的。

小姑娘下车的时候直接习惯性的抄着烟和打火机就揣到兜儿里了,因为是越野型的车,她今儿穿的也是特别酷的风格,直接就是从车上给跳了下来。

拍了拍手抬脚就向周斯瀚的方向走了过去,每一个人都是千面的,谁都不例外。

她亦也有酷的时候,也有仙气飘飘的时候,更有极具有诱惑力极具有性感的一面。

如果不是每天基本上都是待在一起,不过不是将人爱到了骨子里去,谁又会真正的去敢说去了解一个人呢,去了解她生活当中的所有小动作,去了解她的每一个眼神。

都说最了解自个儿的一定不是自己,而是敌人,而是一个最爱自己的人,因为自个儿很难去做到对于自己过于的去清醒,对于自己永远都不能做的太过于理智的去分析,老话说的都是有一定的道理,都是老一辈儿的人所有的总结,才能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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