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王宇翰给曹琳琳发过来一个尚林苑售楼部负责人何英杰的电话,说那边都安排好了,让她们俩过去找这个人。曹琳琳和郭逍特意坐了公交赶了过去,确实直达蛮顺路的,刚好一个小时多一点。
到了售楼部,销售人员带她们找到了何英杰。何英杰是负责这个项目的营销部长,主管销售案场的工作,三十多不到四十岁的样子。穿一身银灰色的名牌西服,手腕上戴着一块高档的浪琴手表。皮鞋擦得锃亮,配上头顶那齐整的毛寸发型,看起来精明能干。一听是王思明介绍的人到了,赶快站起身热情地招呼她们。
电话里王思明跟他说,是他关系很好的同学的女朋友和这个女朋友的同学,两个人想来卖房子,让他看下合不合适。合适的话就留下,不合适的话也不用太为难。何英杰这么一打量,从形象上看当然是合适的,况且即便不合适只要不是差的太多肯定还是要留下的。再说,如果确实差的太远,王思明也不会介绍到这儿。所以说,他这边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哪有合不合适一说呢。
他站起身热情地招呼两个人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并吩咐人赶快倒茶。“你们俩的事,王总跟我都交代了,不知道二位怎么称呼?”
曹琳琳看了一眼郭逍见她不说话,就先开口回道,“哦,我叫曹琳琳,这是我同学郭逍。”
“曹琳琳,郭逍,好。我叫何英杰,是销售案场的负责人,这是我名片。”说着,何英杰拿出两张名片站起身递了过来。
郭逍和曹琳琳见状,也赶快站起身用双手接过名片,一边看一边在沙发上坐下。何英杰观察了两个人,感觉郭逍从形象和气质来看略胜一筹。王思明说的是他同学的女朋友和这个女朋友的同学,他就此断定曹琳琳应该是他同学的女朋友。而旁边这个郭逍一定是王思明的女朋友,或者至少是喜欢的女孩儿。
王思明虽然没有正式上班,但从美国回来刚上北大的时候就已经挂职这个项目的营销副总让他来锻炼锻炼。刚好这个项目离北大也不太远,平时一些重要的会议他都会来参加。当然,基本上也不管具体的事务,只是挂职历练。不过,全公司都知道,虽说现在是挂职,但以后肯定是公司的接班人。对公司所有人来说,这样的一个安排,何英杰是最高兴的。因为,王思明挂的这个职位刚好是他的顶头上司,两个人交往的机会自然就更多。这一年多时间下来,何英杰已经摸清了王思明的各种喜好和性格。
在这么大一个地产公司,这么年轻就能坐到一个项目的营销负责人,光是精明能干业务过硬是不够的,搞关系的能力尤其是跟领导搞好关系的本事也是要具备的。况且,眼下这个空降来的副总可不是一般的领导,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怎么可能错过?在一连串投其所好又恰到好处的关怀下,王思明对何英杰也是颇多好感。
对王思明而言,今后要想在公司立足,光靠老爹的光环是不够的,还要培养自己的少壮派力量,而何英杰自然就是非常合适的人选。对于这个未来的老板,何英杰自然也是尽心尽力,假如眼前这个郭逍真是未来的老板娘,那眼下更是表现的时候了。不过,为了避免弄巧成拙,他还是得试探一下。
“曹琳琳,嗯,名字不错,你就是我们王总说的那个同学的女朋友吧?”何英杰笑眯眯地问道。
曹琳琳被这么一问,倒是愣了一下,她在思考该如何回答。如果说是,可是他有男朋友了,万一哪天被发现那不是撒谎吗?如果说不是,那这个何英杰对她可能不一定这么热情了。毕竟,在这个地方混,跟领导搞好关系还是非常重要的。既然不能承认也不能否认,那干脆就模棱两可些。“哦,我跟你们王总的同学只是普通关系,还算不上女朋友。”说到这儿,曹琳琳故作尴尬地笑了下。
曹琳琳这么一笑,何英杰观察到了其中的端倪,看来应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