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眼力自然是要好的。
所以晨曦出现时,店小二就注意到了晨曦的存在。
撇开晨曦的容貌已经比周围的人美得不仅一个等级,就是单单看晨曦身上穿的衣服,绮罗珠履,宝光流溢,行走间衣摆翻飞,无风自动,仙气萦绕,一样就让人知道这是和他们不同世界的人。
这样的人,他自然是得罪不起,不仅仅得罪不起,最好是多加讨好,要是能够入了贵人的眼,到时候就是咸鱼翻身,与过往有着云泥之别。
所以啊,店小二拿出十二分热情来招待人。
“小二,你可有见到过一位穿着白色衣服,看起来温润中带着几分疏离的公子?”
初代只告诉她房百墨在这,并没有说在那个房间。
按照晨曦的想法,当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最好,就住在房百墨的隔壁,等房百墨出门的时候,她刚好也出来。
这样一来,第一次见面的巧遇不就有了?
机会可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客官说的人,小店刚刚就来了这样一位客人,倒是和客官说的很像,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您要找的人?”
店小二觉得晨曦的形容,很像刚刚来住店的那位公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晨曦想要找的那一位。
“无妨,不知道他住的是那一间,他房间周围可有空房,可以的话,请帮我安排在他隔壁。”
晨曦已经是可以确定,店小二口中说的那位很像的人,一定就是房百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