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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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赔光身家(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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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钱数并无概念,谈判桌上双方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定了这么个方案赔九百元,先给五百,后面三百三年内还清,再拿走店里的酒坛、酒桶、被子等物,这些物事折算成一百元。

谈判持续了两三天,康云兵一天不落地来,完美地完成了中间人的任务,还拟定了一份协议,写成三份,王家一份,郑家一份,康云兵这个见证人拿一份。

这事本来不关康云兵的事,可在他眼里,他是想法设法跟郑家沾上点儿边,现在当个见证人正好不过。

用他的话说,世事难料,没准哪天秦良燕就成了他的媳妇儿了呢。

按照王家和郑家的协议,郑利兵是不能回感恩县生活了,那秦良燕以后怎么办?秦良燕肯定要是要再嫁的。

现在郑利兵成了个杀人犯,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个杀人犯?迟早得逃啊,更何况是像秦良燕这样标致又聪明的美人儿?

最后,王家人拿着协议、和郑老头东拼西凑来的五百块钱、赶来牛车把郑家家里值点钱的东西都搬走了,只留下给郑家一个空荡荡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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