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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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点金残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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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他已经撑了两个小时,比之前所有样本加起来活得更久!”

我忍不住叫道“你最好别让我死!否则我饶不了你!”这时我发现能说话了。

班纳说“迷途的孩子,放心,没有人比我更希望你活着。”

手术室门口有人说“瓦尔基里的人在六十六层门口,声称我们绑架了他们的士兵!”

费尔亥尔急得直搓手,说“派人搪塞回去,就说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班纳说“放心,他们根本不知他在哪一楼层。”

门口的卫兵说“领头的是勒钢侯爵!”

众人相顾失色。

费尔亥尔说“他已经发了誓,算是我们的人了。”

狂犬病间谍说道“勒钢可不易对付。可别起了冲突,闹得无法收场。班纳,你还得折腾多久?”

班纳说“至少两个小时。”

狂犬病间谍说“我给你一个小时。”说罢闪身出了病房。此人与勒钢是同一族的,地位应当不低。

班纳咬牙道“给他注射恶魔血清。”

费尔亥尔道“你疯了吗?万一他变成半恶魔了怎么办?”

班纳说“总好过让他死了。”

他们从冷藏柜中取出散发着白雾的针筒,针筒里是蓝色的液体,我喊“不要,我能撑”

班纳喊“我是为了你好!”不管不顾地给我打了一针,我手臂的黑水泡越结越快,结成圆球,掉落在地。我认出这圆球居然是黑果——我用来调配药剂的原料。

这辉煌之手的效果与班纳原先说好的不一样。

这时,右臂开始消肿,恢复成正常的手臂,痛楚也随之消退殆尽。班纳欣喜如狂,镇臂高呼,费尔亥尔说“恭喜你!”

班纳说“不,恭喜我们!也恭喜鱼刺!”

费尔亥尔说“是的,我们又多了一员得力干将。”他们开始分发冰镇啤酒,我也得到了一瓶,喝了一口,口感比贝蒂的袋装啤酒好上十倍。

班纳说“但游骑兵仍并不知情,我们可以把他派入游骑兵内部,作为我们新的奸细,毕竟安昂阁下的那一招只怕已经不能用了。”

那个狂犬病间谍原来叫做安昂。他们这群笨蛋,竟还没发觉弄错了我的名字,以至于那誓言对我并无约束。

班纳替我松绑,嘱咐道“新皈依的孩子,启动这辉煌之手的咒语很简单,你只需念‘有效之物,自然有效。’随后触碰物体表面,法术就会发动。手的效果不能频繁发动,使用过一次之后,你需要大量的休息,补充营养才行。”

我按住那椅子,喊道“有效之物,自然有效!”那椅子表面瞬间被镀上了一层金,我喜出望外,可却发觉里层仍有部分是铁制。

班纳说“你要记住,只能转化南瓜般体积的东西,不超过十千克。”

这很够用了,毕竟我不是用这手臂来作战的,而是为了发财。我一天能制造十公斤的金子,很快,我就将富可敌国。

班纳又说“现在这年代,黄金不值钱,一千克金子价值一百信用额度。”

我如坠深渊,问“那岂不是只能赚些零花?”

班纳说“所以这手臂的主要用途,还是用来作战,它能产生极强的爆发力,一拳约有火箭炮般的威力,但必须拉近距离,更不用说能彻底将事物的成分”

话没说完,我手指上长出一颗黑果,掉落在地,骨碌碌作响。

班纳干笑道“可能是有些副作用,如果我们有更多时间能来研究,唉,可惜”

我向他伸出右手,摆出握手的姿势,说“谢谢你,医生,这就足够了。”班纳略显担忧,可仍与我握手。

结果,他们把我当做自己人,嘱咐我当卧底时一定要小心,欢送我离开了这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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