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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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高手寂寞(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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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生梨。游骑兵们打起了精神,说“正像他们所说的!”

岛的轮廓出现在前方,那岛不大不小,最多不过一公里的半径。游骑兵们取出步枪,戴上头盔和护目镜。

我们沿着河岸绕了大概两百米,到了一处浅滩,看见了那些失踪的船,渔夫的足迹果然延伸向岛内。

我说“在这儿守着,我一个人够了,遇到不对就躲到湖里,恶魔应该不敢靠近余烬船。”

他们无法抗命,说“千万小心。”

这岛上也是植物的天堂,那些树常年被雾气侵蚀而发霉,散发出一股酸味儿,毒不死人,我吸一口气,让人嘴里像是吃了过期的罐头。

我叹了口气,喝下了我的探险套餐——奥丁之眼加硬化药水。其实,现在我已完全能应付红色恶魔,甚至黑色恶魔也不在话下,哪怕是熔岩恶魔,我也能用至少十种方式溜走。

弥尔塞已经远逊于我了,或许有朝一日,我能达到海尔辛的境界。但我的这位恩师境界太高,让我难以揣测。

瑶池曾告诫我,你必须明白你自己的选择,才能将念刃完美地发挥出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做出了选择,但我知道我并不坚定。

忽然间,我听到脚步声,一种庞大的野兽的脚步,就像是大象,甚至更大一些,是黑色恶魔。

对了,我现在狩猎恶魔,把它们的器官保存好卖给缇丰,缇丰再转卖给麦宗,这是好买卖。如果麦宗的需求量够大,我觉得人类甚至可以把恶魔杀得绝种,就像我们人类数十万年来一直做的那档子事一样,灭绝其他物种是我们的天赋技能。

不过恶魔似乎也挺擅长灭绝人类,那就看看谁的技能练得比较高好了。

那黑色恶魔双臂折断一根树,像啃甘蔗一样啃它,恶魔既食肉,又食草,对了,它们只不过是寄生在人类身上的寄生虫,却令宿主面目全非。它们和人类的食谱类似,只不过肉食方面,它们不太吃其余动物,它们只吃人。

我走向它,它看见了我,双眼放光,发出低呼声,在这寂静的林子里更是恐怖。

我在钓鱼执法,毕竟它在吃饭时攻击它好像不太体面,毕竟我是城市的市长,黑棺名义上第一的战士,而且是与第二名差距非常大的那一种,我也是有身份的人,从背后拿着涂毒的剑刺它一下不太符合我的身份。

我已经摆脱了拾荒者的身份,我已经从对物质的追求转为对精神的追求,这就是所谓马斯洛

巴甫洛夫的狗。

它条件反射般朝我一个猛扑,张嘴咬我,我拔出雷剑,斩出石杉,它中剑后一个踉跄,几秒钟缓不过劲儿。

我这石杉,真不是吹的,就算勒钢见了也要绕着走。

我说“是你先动手的,我是自卫反击。”

黑色恶魔肌肉颤抖着,狂暴地发怒了,它举起一块大石朝我一扔,我用铁莲震开了它。

即使用弑神,杀它也不是一下两下,它很可能逃走,把我引入恶魔群中,看来我得出些汗了。

我使出激流,开始奔跑,靠近恶魔,它在咆哮声中也朝我撞来,脸上的獠牙伸长,这让它更加丑陋,就像个巨型粉碎机成精似的。

暗云从我体内弥漫在外,几秒钟将它包围,念刃令它软弱而迟缓,随后,我用姆乔尼尔斩出弑神,这场猎杀在我第四次击中它时结束了。海尔辛传授的灭绝念刃极大地加强了姆乔尼尔的威力,在切割血肉的同时烤焦了它。

从没有人想过吃恶魔的肉,因为百分百会毒死人,而且恶魔的本质就是上世纪的人类,这让人类本能地避开了这食物。

更何况我已经过了拾荒的年代。

唉,现在想来,不堪回首,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当年怎么会吃狗狗呢?更别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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