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广寒郡,向城县以南三十里的一处依山傍水的一片小平原上,一个规模不小的营地突然出现在这里。
头上烈日正浓,四周很是闷热。
连续十天,方铭已经走遍了整个广寒郡十五县的地方,在三万报名的士兵里面,精挑细选出来了三千精壮士兵,这些精壮士兵大多数都是眼神当中带有光的,并且或多或少接触到过一定的文化。
至于为什么没有立刻前往邺城,而是偷摸在这里驻扎下来,就是因为方铭急需自己的手里面掌握一只只属于自己的武装势力,才可以尽快整合邺城这七县的地盘。
邺城不是很大,但是地理位置十分关键,是一个交接点,在那里方天仁设立了一个关口,索性这两年,这个关口一直是二叔天晴掌握,真要到了必要时刻,自己只要稍加利诱,就可以吃掉他们。
但是吃掉他们,整合势力的前提是,自己要有自己的军队,精锐的军队
因此这座军营已经搭建的像模像样了。
靠北的是林立的军帐,靠南方向则是一处训练场,训练场上一座小小的帅台,帅台上插着一杆绣着“方”字样的将旗。
方铭穿着一身自己制作的黑色金边军服,他给自己这三千人起了一个名字,近卫团。
帅台下,三千刚换上军服的新兵径直的挺立在那里。
“果然,换了一身衣服气质都不一样了!这钱没有白花!”
看着台下的士兵,方铭自己感觉底气十足。
台下三千多人,被分为了三个步兵营,三个营的营长分别是自己警卫副排长,赵岳,一班长,姜轮,三班长白化。
他们三个人在自己父亲那里本来就曾经担任警卫团的营长,现在就是让他们干回老本行罢了。
至于刘三刀,现在担任自己的警卫连长。
警卫排,五十四人,三十四人被安排到了近卫团里面充当连排长,剩下的二十人,和刘三刀一起,组建警卫连。
另外两个军校生,还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实力,方铭就把他们两个扔到了排长的位置上。
方铭疲惫的伸了伸自己的懒腰,昨天为了加强和底层士兵的联系,自己一个人硬生生的把每一把武器亲自交到了这些士兵的手中,虽说成效很好,但是他累啊!
足足三千把毛瑟步枪,自己人差点累没了。
既然是自己的亲信,那么自己私藏的毛瑟步枪,就不会偷着噎着,至于方天仁给的烧火棍他是绝对不会去用的,那玩意根本就不是来杀敌的,就是拿来害人的,一点杀伤力都没有。
自己把自己所有的武器都拿了出来,勉强配齐了每个人一把毛衫步枪,三十发子弹,每个排一挺轻机枪,三百发子弹,每个连一挺重机枪,五百发子弹,每个营三门迫击炮,五十发炮弹,全团十门山炮,一百发炮弹。
自己的枪支和炮是真的拿不出来了,但是子弹和炮弹却是还有很大数量的。
本来方铭自己是不打算把炮拿出来的,但是那两个军校的小子,居然有一个是学火炮的,一个是学坦克的。
于是自己就成立了,一个炮连。这个炮连的两百多人可以说的上是这三千人里面,文化水平最高的了,这两百人,十门山炮,二十个迫击炮。
目光缓缓的从这支初具雏形的军队身上扫过,方铭心中不免升起了一些自豪感。
这支军队是完全属于他的,是他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军队。
虽然不是白手起家,但也不差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不能立刻调教出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
这支军队的士兵毕竟都是刚刚放下锄头,拿起长枪,火炮的新兵。
不管是素质,还是能力都处在起始点。
唯一的优点就是农家汉子的身体都很强壮,这就是基本,也是最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