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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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马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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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点简陋的怀表;

一把沾着血液和脑浆的匕首;

一件皮外套。

当然,还有最具实用价值的东西,那把前膛枪,准确地说是前装线膛燧发枪。

马哨前世的主业虽然只是一个中学物理老师,但网络兼职却非常丰富,比如键盘军事家、键盘经济学家、键盘政治家、键盘物理……嗯,物理可能不算键盘,至少中学物理肯定不算。

凭借自己的知识,他大概辨认了一下,认出了这把枪的型号——1837年产自密苏里州的肯塔基长步枪。

其实是枪身上写的,他主要用到的是英语知识。

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生产的肯塔基步枪有所不同,但共同特点是枪管长,比如这把枪的全长就比马哨现在的身高还要高不少,目测一米五以上,拿起来颇有些不便。

好在肯塔基步枪比较纤细,重量倒是不太沉。

肯塔基步枪名声很大,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这把枪就曾大出风头。

在著名的萨拉托加战役,美国的狙击手莫西·墨菲就是用这种枪射杀了英国的弗雷泽将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独立战争的形势。

通过枪身上的文字,马哨还获得了一些其它信息。

这把枪产自1837年,那么自然,现在的时间在1837年之后,同时结合身体里的记忆,1846年的美墨战争似乎也还没打。

综合来看,现在多半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期。

更精确的公元日期,马哨还需要找人打听打听才能知道。氏族的老酋长或者萨满对外界的事了解较多,他们应该知道。

除了这几样东西之外,其实还有一样很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白人的头皮。

白人悬赏印第安人的头皮,印第安人也把白人的头皮视为重要的战利品,至少可以带来荣誉。事实上,白人的割头皮最开始就是和印第安人学习的,这是印第安人记战功的手段。

但马哨下不去手,这玩意太阴间了。

而且他也没这手艺,折腾十分钟糊一身血都不一定能剥下来,万一被那边的白人发现就完蛋了。

还是赶紧跑路吧。

马哨带上这些战利品,穿上对他来说如同大衣的皮外套,匆匆离开此地。

他也不敢跑太远,他只是要躲避附近的一伙白人,等到族里的战士回来就安全了。

与后世相比,此时的美国颇为蛮荒,远方的世界对一个九岁的阿帕奇孩子来说同样很危险,不仅有白人,还有野兽,当然还有敌对部落的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远远不是铁板一块,眼下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小氏族。

马哨找了个洞穴,在里面窝了几个小时,待到天色渐暗,他才小心翼翼地出去,往营地附近摸去。

走了没多远,斜前方突然传来马嘶和一声断喝“去死吧,白人!眠熊氏族要你们血债血偿!”

马哨连忙脱下身上的皮外套,用阿帕奇语喊到“是我!”

伴随着一声马嘶,一个头戴两根羽毛的阿帕奇青年勒马停在近处,他的眼眶泛红,显然刚刚哭过,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小哨子……你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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