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的注意力可是浓妆艳抹,精心打扮,不但穿着一件粉色紧身的衣裙,更是把各种好看的首饰往身上戴:头发插蝴蝶形发簪,脖子挂白玉项链,手带翠绿玉镯…打扮得珠光宝气,看起来雍容华贵。
杨小桃也是照着杨思雨的样子化妆,不过因为她天生体质瘦弱,相貌一般,而且皮肤被太阳晒个有点黑,所以她即使穿着好看的衣服也是貌不出众,没有好身材穿什么都是白搭。
杨顺有洗髓丹也不打算给他妹妹服用,让她保持黑妹的形象,这样有个好处,她走在大街上十分安全,没人打她主意。平安就是福。反正苏蝉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衣食无忧,每天只要好吃好喝无忧无虑过日子就行了。如果有人不介意她的长相娶她,那一定是真爱,到时杨顺才会给予更多的帮助,让她由一只丑小鸭变成一只白天鹅。
杨顺为了不让他人记住他的长相,把自己易容成了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大叔模样,能称为大叔的人一般都超过三十岁了。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他带着两个女儿出来逛街。
永安郡跟颐和郡差不多,贸易繁华,人多房多街道多。如果不是知道名字不同,还以为是同一个地方。
杨小桃和杨思雨第一次来大城市生活,瞧什么都新奇,走路东张西望。要不是她们穿着光鲜靓丽,定会被路人看成土包子。
杨顺跟在杨小桃和杨思雨后面当保镖当随从当跟班,她们去哪他就跟去哪。这座城市他也不熟,所以不能像导游一样带她们到处走动。
跟她们在陌生的永安郡的大街小巷走走也好,熟悉环境。不过杨顺毕竟见过世面的人,见到什么都会一笑而过,不会像杨思雨和杨小桃那样一惊一乍,大呼小叫。
三人在永安郡的大街上走马观花,时不时买点路边的美味小吃边走边吃,边吃边聊。
杨思雨人长得标致,又打扮得十分贵气,走在大街上她就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意。
杨思雨看自己有那么高的回头率沾沾自喜,曾经她是个自卑的人,说话也小声小气。如今她变了一个人样,不但自信起来,甚至自傲起来。
女人的自信是跟美貌成正比的,越美貌的女人越骄傲。
杨思雨有骄傲的资本却骄傲不起来,因为杨顺看她的眼光始终淡然,古井无波。她打扮得花枝招展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让杨顺多看她一眼,多赞美她一句,可惜事以愿违。
一个有心,一个无意,总会造成一个遗憾。有了遗憾,人生就少了几分快乐了。
杨思雨现在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但高兴不起来。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偏偏她无法阻止自己爱下去。因为是杨顺对她有大恩,是他改变了她的命运,让她可以衣食无忧,让她花钱可以大手大脚,让她过上曾经梦寐以求的日子。如此大恩大德,她没齿难忘,除了以身相许,她想不到其他方式报答他。
杨思雨有所不知的是杨顺已经和苏蝉成了亲,算是有家室的男孩。如果知道了,不知她会不会大哭一场?有缘无份的感情总是会让人忍不住难过。
杨顺虽然对杨思雨有好感,但他只把杨思雨当做老乡当做一个好朋友。除非世上无女人了,不然他不打算娶同村人。出生地点已经决定了两人分道扬镳。
年少多懵懂,追梦不觉累。阳光风雨后,无晴也有情。
(看到有人给了我这部无人问津的小说投了第一张推荐票,有点小感动,我打了鸡血一般,又死灰复燃,咸鱼翻身,开始续写这部小说。为了不让读者失望,我会写几章意思意思,我的重心是在新书上,这书是浪漫凄美风格,新书会是幽默风格,第二部书跟第一部书有一定联系,是从这部书取一个角色来写,这角色按预想是在这书第三卷才会出现的角色。我最想写的是魔幻,暂时驾驭不了,写不来,只能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