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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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再相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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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宿舍应该多喝几口水的,筱筱有些后悔。她撩了撩领口,想让凉风灌进去,吹散悸动的心火。

才四月份而已,前两天还穿棉衣呢。

她想起刚才笑话过的校篮球队室友,穿着背心短裤就去打球了,没想到还真有先见之明。

今天是nba总决赛,留校的女生估计有一半以上在盯着转播,克里夫兰骑士对战金州勇士队,角逐233~234赛季nba总冠军。

勇士队风头正盛,前面五场连胜,球队积分来到历史高点。但骑士也可以不是吃干饭的,手握三巨头,相当于别人还在用单核处理器时,它已经用上了三核……

不过,在筱筱出门时,骑士已经大比分落后勇士,给她这个“詹畜”气坏了。

35岁的运动员高龄,詹世邦确实有点力不从心了,15投4中、两篮板,状态下滑严重。

但队友没得洗,欧文明明有很多机会能投进,位置最好却总是把关键球传给球队老大詹世邦,白白失了机会。

她这人好谋而无断,明明想好要接老大的班,却总是像个孩子一样得被人照顾。有心无胆,迟早要给他人做嫁衣。筱筱感觉自己也是这样的人,越在意的东西就越容易失去。

昨夜雨疏风骤,校门口只有寥寥几人,掉落的树叶却很多。

“傻样,在地上找什么呢?”

回头,叔叔抿着嘴在冲她笑。筱筱坚信,如果尚有一种美能在不经意间渗透世间万物,那就是叔叔的笑了。

眼神明亮,丰沛充盈又圆润温暖,眼波流转间周遭一切都仿佛寂静无声。

“走吧,找个地方吃饭先。”筱筱被叔叔挽住胳膊,扭身便走。在这一瞬间她甚至没来得及喊一声叔。

“事办完了吗?”筱筱被拉到叔叔身畔,鼻尖若有若无的古龙水香气,让她的身体有些僵硬。

“没呢,明早还得飞一趟大周。”

叔叔身高在男性当中算得上拔尖,自己青春期发育了好几年也才到他眼睛。

她低着头,才发现叔叔今天换上了运动鞋,脚步轻快,让她这个校篮球队中锋都隐隐有些跟不上。

“啪”筱筱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

“怎么每次找你出来,你都一副气若游丝的样子,感觉被你嫌弃了,好伤心的说。”

叔叔的爹炮形态?筱筱后知后觉,愣了半天后扳直了身子,匆匆忙忙地回道:“没有的事,昨晚蚊子太多,没睡好而已。”

“不是就好,那等会儿和我聊聊你在学校的事吧。”

“去哪吃?”筱筱偏过头来问起叔叔,她今天梳了半天的刘海,赶时兴的披肩小短发,也不晓得叔叔能不能注意到。

“喝,你的地盘你问我?”

她被笑着的叔叔捣了捣肋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每次再相见,叔叔总会很亲近自己,可能是想化解聚少离多的陌生吧。

后面,筱筱领着叔叔进了学校对面的胖姐饭店,她们校队赢了比赛总爱来这里庆祝。

这时人也不多,两人便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老板娘忙来招呼,夸筱筱从哪儿拐来个好看的哥哥。

李牧在一旁直乐,也不戳破。最后也就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

“好亲切啊,是经常来吃吗?”李牧给两人都续了杯茶水。

“偶尔吧,我们球队教练和老板娘挺熟。”她这才得空仔细打量叔叔。卡其色薄款大衣,胡子刮的很干净,可能是最近才见过客户吧。

午后的时光很短暂,特别是有了手机后,就更短暂了。

“……在忙很重要的事,晚点再打给你。”

筱筱数了数,一顿饭下来叔叔接了三个电话,“吃完饭我回学校了,正好同学约了下午打球。”

“这么急干嘛?本来还说给你挑个蚊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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