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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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认大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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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戛然而止,时间不曾怜悯孤寡,哪怕其为悠久之物。

太岁终究是退无可退,他从未离开这片山脉,胸中尽管有将蛮荒播撒人间的鸿鹄大志,每当临近隘口时,他总是退缩。

他的成长是畸形的,或许一开始他便误入了歧途,当他向往人类的身姿,渴求人类丰富多彩的情感,从那一刻开始,他或许就变得残次不堪。

难以模仿,因为他无法与人共情,唯独懦弱与仁慈他无法苟同。

过犹不及,他学习了太多,他胸膛内跳动的乃是堂堂正正人类的心脏。

被人类称为怪物,也无法成为妖族的同类,纯粹的异端。

太岁的过往与心路历程,林鸦并不知晓,他追踪着巨熊逃跑的轨迹,最后来到一处清潭前。

潭水很清澈,以至于他能看到堆积在潭底的累累白骨。

与山洞内不同,潭底的那些白骨,从造型与大小判断,毫无疑问都是人类的。

很多人死在这里,这个场面对林鸦而言已经有些麻木了。

如果有一天他也要走上这条路,他会毫不犹豫。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人都如此,更何况妖呢?

“无辜”二字最是愚蠢,守不住自己的命,在这个世界可不是杀人者的问题,仅仅只是被杀的那个人无能。

无能就会被杀,平庸就会被欺负,无需多愁善感。

那个小鬼来到这个清潭后终于停下,他似乎原形毕露了,那副神情可不像是小鬼该有的,他和那只巨熊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林鸦打算亲自问问,摧毁那个祭坛后,巨熊已经对他够不成威胁。

“喂,小鬼。抱着一具白骨干啥,你不会有那种癖好吗?”

林鸦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一旁的巨熊警戒了起来。

那个小鬼,也就是太岁。

他此时确实抱着一具白骨,依稀可以看出来是位女性的骸骨。

“你知道怎么让尸体防腐吗?”

太岁反问道。

“这个……”

林鸦暗道不妙,这个小鬼不会真有那种癖好吧?

“大概要浸泡什么东西吧,或者给她用布条绑起来?”

林鸦回忆着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他以前确实挺感兴趣的,但也仅限于感兴趣,肯定没有实践过。

太岁似乎听到了有趣的东西,他嘴角咧着笑意,最后将那具骸骨推入清潭中。

“只留一具白骨确实已经无法挽回了,虎妖,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太岁直接问道。

“这算是投降吗?”

林鸦反问一句,尽量把语气中的挑衅意味降低。

“如果在这一片山脉中,想赢我们还是很有难度的。”

太岁自信道,尽管祭坛被毁,但他还有其他手段,并且这片山脉不仅只有一处祭坛。

林鸦挠着脸,这个小鬼虽然是灾厄之种,但看起来相当聪明啊,这说话人模人样的,反倒让他有不适应了。

“大伙其实归根到底都是妖族,都是一家人。”

刚刚他们还大打出手呢,只能说这家人是在太爱孝了。

“我也不图啥,这事也好解决,你过来拜个把子,认我当大哥就完事了。”

这种够臣服了吧,林鸦其实就是想完成任务,他现在又不是没事干,没事也不会踩别的妖一头。

“这样就行了?”

太岁有些意外。

他这些年虽然没出过山但也见过不少人。

当年处理完那群人类兵士后,他难得饱餐了一顿,随后他便彻底掌控了这片山脉。

那时候他估计心情没有平复下去,山脉的地界内,所有人都被他拖入大地,成为他的储备粮。

他剥下了许多皮,用那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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