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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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我的偶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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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这个青铜虎尊才是最可怕的。其残缺的地方是怨灵腐蚀,上面浓重的煞气几乎要将其底座熏黑。

而且,里边还藏有一个隐秘阵法,一旦和那个铜壶挨在一块,两个东西顷刻间就能要了人的命。

叶初将其放在手上,看着这东西一点点的消失。

就在东西完全消失的那一刻,不知名的某处猛喷出一滩血。

“是谁,是谁破了我的阵法?”猩红的嘴咬着牙,这嘴的主人怒发冲冠。

叶初吹着晚风,站在桥上看熙熙攘攘的人群。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掩藏在人间,是当年就有,还是世道已经发生变化?

这短暂的四十年,就能达到这个程度吗?不可能的,一定是当年的自己太过封闭和孤陋寡闻。

李景瑜在微博上是个有三千多粉丝小网红,她将自己今天的经历化名并且润色了一番发到了网上。

“今天,我见到了我的偶像,和她近距离接触,才发现她跟网上的完全不一样。和她在一起如沐春风,偶像什么都会,会鉴宝,会品茶,会书法,还会医术,我对她的崇拜犹如江河之水滔滔不绝,看来我要更加努力才能追上偶像的步伐呀!顺便说一句,我拿到了偶像的亲笔签名和祝福!我好辛福啊!”

微博一发出去,下面就出现了好几条评论。

“博主的偶像是谁啊?我只看博主平时追叶初那个花瓶小网红,也不能称之为偶像吧?”

“博主你追的莫不是小说女主角?”

“看来博主已经魔疯了,肯定追的是历史上的某位吧,难道是鲁迅?”

“楼上没看到博主写的是她吗?难不成你给鲁迅变了性?顺便让博主穿了个越?”

……

自从出现了鲁迅,楼就歪了。

李景瑜也乐见其成,她才不会给偶像招麻烦。

秦守中听了叶初的话,老老实实在病床上躺了五六天。这期间,王书彤来看他,他也没有避而不见。

王书彤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过错,隔了几天之后,就像学校申请了退学,给秦守中送了一篮子花后,红着眼收拾东西回老家了。

就算不读博,她也有研究生学历,在老家能找一份体面工作。

至于周震,他是本地人,家里也有些关系。托人走关系,又花了不少钱,从秦守中这里转到了别的导师处,只不过没有秦守中地位那么高,那么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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