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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猎魔军团(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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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也就五个小喽啰,溧阳的老巢找到了,老大带大部队去他们家里捣乱了。哈哈哈,只好我来救你了。怎么?不满意么?”

“哪有哪有,看看,我手里这套铠甲怎么样?能抗魔法攻击的哦。”水龙炫耀起了手中的战利品,将莫踏忧他们扔在了一边。

……

小姑娘被保护的好好的,就是受到了一些惊吓,只是她的父亲就没那么好运,尸体被找到时都快被马蹄踏得看不出人形了,只留下在那里抱头痛哭的母女二人。整个商队都损失惨重,折损过半还有十几名伤员,莫踏忧也只能等待商队商量出决定,是否继续前往雄云帝国。

“娘亲,爹爹他死的好惨啊,我们,咳咳,我们以后怎么办啊?”小姑娘哭的眼睛肿了,声音都哑了,让人好不怜惜。莫踏忧从怀里掏出一袋钱币,颠了颠就走向了母女二人。“这里大概有百余枚银币,勉强够你们生活一阵的了,这种情况谁也不愿看到的,好好生活下去吧”

“莫老弟,你太善良了。”水龙和一身铠甲的宾西走了过来,一脸笑意的说道,“你到底是谁?这件事和你有关系么?”莫踏忧略带气愤地质问道。

“有些事我确实不能说,不过你们确实是被我们利用了,我从属于雄云帝国的猎魔军团,隶属于下属第三师,这位是第五团的团长,宾西少将。”水龙介绍了身旁的宾西,宾西也在打量着莫踏忧。“身为帝国军队就可以随意将百姓看做蝼蚁么,雄云的人都是这般无情么?”

“莫老弟,我看你的身手也像是从军队出来的,既然如此,哪支军队会像你所说的那样呢?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再说,你以为我会没有补偿么,我只拿回了我的戒指,但是我提前付清的金币可没有拿回来,那些钱对他们来说还是赚了。”水龙点出了莫踏忧所不知道的事情,又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币,弹进了小女孩怀里。“拿着,看在莫兄弟的份上,去开个小店铺给你女儿上个学,连嫁妆都够了。”阿达拉大陆依然是金本位,一枚金币可换一千枚银币,一枚银币又可以换一千枚铜币,唯一起伏的则是铜币的购买力,各国都不太一样,但这一枚金币可比莫踏忧的那袋银币有价值多了。

“啊!谢谢将军,谢谢将军,女儿快谢谢将军哥哥。”丧夫的女子带着女儿忙朝着水龙跪下谢恩。而水龙二人带着莫踏忧慢慢走到了无人处。

“水龙这么大方可不像你啊,你莫非有什么事拜托莫老弟?”一旁的宾西不免有些疑惑。“不过要先说我的事,这位莫老弟,我听水龙说你身手不错,似乎也是上过战场的人,我这正好有个营长的职位空缺着,你看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加入我们猎魔军团。”原来这两人来找莫踏忧似乎都是有事。

猎魔军团么?莫踏忧心中确实有点动心。作为公认的大陆第一军团,有无数的传奇和故事与这只军团紧密相连。军团的名字就是第一个传奇故事,当年魔族入侵的时候,整个北方部队是一败涂地,还是阿达拉大帝从南方调军才击败了魔族,之后就留下了一支三十万的军团在广袤的北境搜寻和猎杀残余的魔族,从此这只军队就一直留在了北境,背上了猎魔的名号。两千年前“守护者”阿克达蒙就是这支部队的军团长,也是靠着这支拥有强大战斗力的军队,阿克达蒙才能力挽狂澜,击败魔族的进攻。

虽然在几百年后,南下的猎魔军团被布为博格击败,到那是大势所趋,三十万的猎魔军无法击溃五百万的南方联军,被布为博格痛下杀手,猎魔军团只剩下三分之一人回到了北境,一直到现在,猎魔军团也只有十万的规模,但即便如此,大陆上的所有人依旧把猎魔军团称为大陆第一。

如果是之前的话,莫踏忧估计会很乐意加入这支历史悠久的部队,但今时不同往日,莫踏忧需要的战场经验和磨砺都已经足够了,好不容易离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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