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师巷太师府马路对面向北三十米有一家酒馆,二层小楼,名叫小刀子酒酒馆,酒馆的老板姓赢,大家都叫他赢老板,五十多岁,老伴早亡,有一儿一女,儿子在武器街开了一家武器铺,据说生意还行,女儿在店里帮他卖酒。
赢老板在这里开酒馆已有三年,生意一直不死不活,只能勉强付清租费,剩下的钱银,仅够糊口。
外人不知道的是,小刀子酒酒馆最近被一个人悄悄地买了下来,买这个酒馆的人,正是莫守拙。
赢老板仍然留在店里,只是从老板变成了打工者。
莫守拙出的价,赢老板实在无法拒绝,这些钱银不但足够他养老,还能在女儿出嫁时陪上一套不错的嫁妆。
莫守拙并不打算亲自经营酒馆,酒馆内的大小诸事,皆由赢老板打理,对外,他还是老板。
莫守拙买下这家酒馆只有一个原因,监视太师府。
莫守拙已经三天没有见到赢沧元,得不到赢沧元的情报,查探公主被劫一事,便无从入手。
此时,莫守拙正坐在二楼朝西的一个窗户边喝茶,坐在这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太师府的大门,进出之人,皆入眼中。
旁边站在一个中年女人,面相极其一般,脸颊上还生着些雀斑,像极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仆。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人,手里竟然拿着一面青铜镜,细细地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似乎非常在意这一副令人不敢细看也不想细看的尊容。
这个女人是有娇。
“守拙哥哥,你真是太坏了,把我弄成这么一副样子,太丑了,丑得连我自己都不想多一眼。”有娇嗔怪道。
把有娇弄得这么丑是莫守拙的主意,但事情是老农做的。只不过,为了保护老农,莫守拙并没有带着有娇去找老农,只带了她的画像。
“你不是一直在看吗?都看了快一个时辰了,累不累?”莫守拙说道,心想“我就是想把你弄得丑一点,只有丑一点,我才不会生出别样的心思,这对你我,都好。”
“我本来是部落里最美的一个女人,现在变成最丑的了。”有娇难过地说道,一副要哭的神态,突然又“嘻嘻”一笑,“明明长得这么丑,却又给我起了娇娘这么个名字,想想都好笑。让人家听到了,非得笑个半死不可。”
这么个笑法,在易容之前的脸上,那是要多好看有多好看,要多疼人有多疼人,但在易容之后的这张脸上,却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不但难看,还很尴尬,一副做作之相,令人见之欲呕。
幸亏有娇自己没有意识到,若是意识到了,恐怕这一辈子都不敢再这么笑了。
莫守拙看着有娇,心中暗道“我靠,都说女人的心,像秋天的云一样变化多端,真他大爷的没说错。”嘴上说道,“这么美的你,在街上走,回头率太高,也太惹人注目,容易招来事端,不如丑一点,安全。”
“那也不用弄这么丑吧!”有娇仍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丑吗?我感觉不丑啊!只能说一般般吧!”莫守拙硬是忍住笑,口是心非地说道。“而且,你要进入太师府当仆人,只有丑一点,才不会那么惹人注目,我听说,太师府里有些门客极不老实。”
“你让我去太师府当仆人?”有娇吃了一惊。
“昨儿个跟你说过这事,忘了?”
有娇又是“嘻嘻”一笑,“老想着这张脸,把你交待的事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了。”
“记着,你进了太师府,只能听只能看,绝对不问,最好是连话都不要说。你虽然外貌像个中年女人,但声音还是你的声音,话说得多了,容易被人怀疑。还有一件事一定切记,见到沧元,不要理他,就当作不认识。”说到这里,盯着问道,“能记得住不?”
有娇用力点头,“记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