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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艳芳姐妹 雨水归来(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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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歌厅和舞厅几种。

最高级的是酒店里的夜总会,但是现在的有钱人。

看不上粤语歌,认为他们不上档次。

都是请请菲律宾歌手,或者能唱唱英文歌的歌手入住。

他们醉琼楼,是最低端的酒楼夜总会。

只要老板敢替这些唱歌的出钱,下面那帮矮骡子,就会按照更高级的收钱。

要不就说餐饮服务也不好干,你要是不交保护费的话。

他们就派一大群的小弟,来你这里占位置。

真正的客人一个都进不来,你就算是报警都没有用。

因为这帮矮骡子也是客人,那怕他就点了一杯最便宜的水。

这时候那位50多的妇女过来了。

“谢谢老板帮忙,谢谢这位老板仗义执言。”

“暧芳、艳芳过来感谢一下这位老板。”

这两个人来到许大茂身边:“谢谢老板。”

“你们这么小就出来唱歌养家呀,真不容易。”

“你们今年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我叫莓暧芳今年19岁,这是我妹妹莓艳芳,今年15岁。”

这时候他才认真的打量这对姐们花,不错就是她们了。

现在这个黑不溜秋的妹妹,将来会成为百变天后、乐坛的大姐大。

连续刷新演唱会的记录,最后更被称为明珠的女儿。

就是命运比较悲惨,姐妹两个在相同的年纪。

全是死于宫颈癌,这个疑似家族遗传的病。

姐姐现在长得还算可以,比她妹妹的黑瘦摸样强多了。

许大茂:“你们家几口人呀?一直靠这个为生吗?”

这时候那位年长的妇人就站出来了。

“老板,我们家现在五口人,他们还有两个哥哥。”

“怎么不见她们的哥哥呢?”

“老板您说笑了,男孩子是家里的顶梁柱,怎么能干这种活呢!”

许大茂:“这样吧,相逢就是有缘,我看这两个孩子挺有孝心的。”

“我给你指两条路,第一我收她们姐妹做“马姐”。”

“签署最严格的合同,她们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她们的工资,我每个月都打给你,这样足以让你们母子衣食无忧了。”

(80年代初以前,明珠这边的佣人,大部分都是用‘马姐’的。也就是个金姨一样的‘自梳女’。一少部分用‘泰佣’或者‘越佣’。80年代以后,菲佣才逐渐占领明珠的佣人市场,主要就是菲以前是白头鹰的殖民地,所以她们的鹰语水平比较高。明珠这边非常重视英语,也重视子女的英语教育。所以‘菲佣’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当然明珠的法律上,很大程度上也是保障雇主权利的,比如说合同期里面,佣人不能够“跳槽”,否则就会接受惩罚,这个惩罚的数字,几乎可以随意填写。但是对于雇主来说,合同期里面随意开除,就没什么大关系。)

“第二、我们和她们签署合约,我投资她们去参加歌唱比赛。”

“以后赚到的钱90就都归我了,当然我会给你们一大笔安家费的。”

这个中年妇女和酒楼老板,一副看傻子的表情。

许大茂才想起来,自己没有介绍他身份。

“中环那边的中睿大厦知道吗?那是我的公司,我在tvb也有不少股份。”

“我也就是看到你两个女儿挺孝顺的,想帮你们一把。”

“你该不会以为,我对你女儿有什么事企图吧?”

许大茂说完以后,酒楼的老板首先就笑了。

“覃大姐,要是这样的话,你就想多了。”

说完还一直控制着自己不要笑,只是他颤抖的肩膀,出卖了他现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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