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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金刀动秋色,铁骑想风尘(4k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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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的草原,将永远是他的驻牧之地!

当然了,前提条件是乌孙臣服与秦国。

而他的条件则是,秦国的军队必须配合他进攻月氏,并且将秦国公主嫁给他做王后!

为此,他允诺将昭武城以东的草原作为聘礼,送给秦国。

皇帝的妹妹,不知道滋味如何……夕阳下,昆莫的笑象狼一般狰狞。

…………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

越过阴山向北,在大漠戈壁的尽头,草原交汇的地方,散落着连绵不绝的军帐。

箭楼、鹿角、壕沟等一切防御设施应有尽有。

辕门之后,一面硕大的白底黑字秦军战旗迎风飘扬。

这正是得到飞鸽传讯,出塞烧荒的九原军。

此刻在他们的营地向北,大约两百多里的地方,同样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毡帐。

正中最大的那个蘑菇一样的毡包外,一面乌黑旗面的白色狼头大纛高高飘扬着。

这是大单于所居住的帐篷。

他们是得到牧民报信,前来监视九原军动向的。

在漠南草原上散牧了夏秋两季的秦军战马,此刻已是膘肥体壮,若是放任秦人不管,只怕第二天一睁眼的时候,单于王帐外奔腾就全部是秦人的铁骑了!

是的,铁骑。

这半年多的时间内,九原军的战马已经全部钉上了蹄铁,而隔壁的匈奴人也同样知道了这个秘密。

但,他们连日常生活所需的金属器皿都凑不齐,即便知道了钉马掌的秘密,也是有心无力……

反正马匹够多,并且饲养成本低,马蹄子废了,正好杀了吃肉!

其实说到底,一个字,穷!

嗯,在很多人的想象中,以及影视作品或文字作品描述中。

草原骑兵善于骑射,在敌人追上来时就分散撤离,敌人退却后就立刻黏上来,从头到尾保持着良好的组织和纪律。

号令整齐,胜则先整,败则复聚,强弓重箭,威力强大,高速疾驰的同时还能箭如雨下百步穿杨。

当敌人被削弱之后,草原骑兵还能收起收起弓箭,和自己的重装部队一起,直接用长矛刀剑狼牙棒与疲惫的敌人近身厮杀,彻底歼灭对手。

嗯,这么说也不为错,毕竟在几个游牧帝国强盛时期,是短暂存在着这样的轻骑兵的。

但大多数的时候,游牧部落的轻骑兵,都是一群穷的叮当响的牧民,穿着皮袍子,手中拿着的是平时打狼撵兔子用的软弓轻箭,箭头还大多都是磨尖的骨头……

大部分的原因,则是部落里没盐吃了、家里的锅坏了……以及食物储备不足,不出来抢一把碰碰运气,家里的父母妻儿就全得饿死……

所以这些游牧骑兵在战场上只射箭不近战的根本原因,就是根本不敢和敌人硬碰硬的冲杀!

骑着相对温顺的母马(产奶),小步慢跑才能保证精度和射速,试图用数量优势将敌人吓退……

嗯,敌人不退他们就退!

举个栗子话就是当年十字军东征时,欧洲的骑士老爷们夹枪冲锋,击垮了上万游牧骑兵;

达鲁古城之战时,女真人重骑兵横着凿穿了辽军阵列,引发了对方总崩溃;

以及明朝数百骑兵拼死突击,轻松击溃上万蒙古骑兵……

就是戚继光当年说过的,两个人对着砍,对方虽然武艺高强,但我只要身上的铠甲够好,他砍我十刀,刀刀都被铠甲挡下,但我只要砍中他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嗯,土豪欺负穷逼的乐趣,由来已久……

当天色渐渐晚去的时候,两个隔着荒漠对峙的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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