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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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断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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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显没事,让刘承宗少了个嘲笑他的借口。

闹半天走回来是因为马没劲了,先前在安塞城外,高显怕衙役跟刘承宗起冲突,一直骑在马背上远远瞭望着情况。

回程又骑了小半个时辰,撵起狼来战马心有余而力不足,到最后软了腿,给马背上的高显摔了个屁股墩。

刘承宗对高显跟野狼搏斗是没一点担心,他们都穿着铠甲,就算这铠甲确实制作时用料没达到要求的标准,但也还是边军部队的装备,质量上有一定保障。

打个野狼,只要不把脚踝和脸伸着让野狼咬,别的地咬哪儿都得崩掉那畜生几颗牙。

何况高显到底是张五从鱼河堡逃走前就戍边的老兵了,手上功夫也不差,没什么好担心的。

结果也确实如此,即使被战马尥蹶子摔到地上,高显还是跟野狼打了个平手。

狼咬他两口,他扎狼两刀。

他没啥事,左胳膊的铁臂缚两个甲片有点变形、袢袄袖子被狼扯出点陈年老棉花。

野狼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不过队伍的行进速度确实慢了,虽说这些日子口粮上没亏了红旗,但这遭对坐骑的体力消耗确实不小。

刘承宗不敢再骑、高显的坐骑也趴了窝,就连另外两匹拉车的战马也被累得翻白眼,后来的路程这俩骑兵只能牵马慢慢悠悠走了。

路上不敢耽搁,给三匹狼放了血就继续上路,一直到黄昏过了牡丹川扎下帐篷营地,才把狼肉收拾了。

来时经过牡丹川发现的那具尸首已经没了,也不知是被家眷收敛还是让野兽吃了,世事无常非亲非故,马车一行也无人介怀。

说是营地,其实就两顶帐篷,杨鼎瑞一家五口睡一顶、另一顶给了衣裳单薄的郭扎势父子。

至于刘承宗和高显,他俩有自己的法子。

去时那扇破门板被劈成两半,俩人在黄昏又挖了个坑,早春的地硬的很,也没带镐头,费大半个时辰才刨出个能容俩人躺下、一尺的浅坑。

坑两边插上门板,里头铺上柴火,烤着只涂大盐粒子没放干净血的狼肉,囫囵吃了天就完全黑下来,他们的活儿却还没干完。

捡些柴火与炭在边上另立篝火取暖,用河边的沙土往浅坑的火上一铺,灭了火,这就成了夜里暖洋洋的地铺。

夜里俩人轮换值夜给篝火添柴,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光泛青刚刚好。

别的不说,至少在吃饭上,这个时节的陕北,很少有人能像他们吃的这么自在。

已经没几个村子能吃上葱油饼了。

至于烤狼肉……不提也罢。

狼肉本就腥臊,想收拾妥当非弄几头大蒜不可。

最好把府衙老爷后宅种的观赏番椒大把大把下锅里混着肉炖。

像刘承宗这样,怕血腥味引来人群错过放血最的最好时间、缺少调料只有大盐粒子不说,还没有曹耀那手专业的厨艺技能。

制作水平充其量比疯狂原始人多点盐,吃这玩意的目的就显得格外单纯。

生存。

就单纯是为了生存。

这么说可能有点过分,因为高显后半夜把剩下的肉裹着盐粒子熏起来了。

一夜熏不好,何况盐也不够,干燥防腐后,拿回黑龙山还要接着熏。

可能要等他们吃那些熏出来又腥又臊的肉条条,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这三匹狼个子都不小,但就和这会儿的人一样,身上肉不多,可怜日子没少过,剖开狼肚子,里头都有干草叶子了。

除了高显拿去熏的一部分,他们吃了两顿,剩下十来斤被刘承宗塞到胃里保存起来。

可不是他自己的胃,他的胃只能加快腐烂没有防腐功能,是把狼肉塞到狼胃里,打算拿回去跟村里还有小牲口的乡邻换点别的肉,哪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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