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纳德的面前。
“我看不懂,你告诉我就行……”
“这是一种新的对电影明星知识产权的理论,叫做知识产权人格化理论……”
林赛解释了这个理论,具体说就是电影明星这样收入高度和个人形象挂钩的职业,形象权与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紧密相关,因此不能仅从经济激励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权利。
根据“人格化理论”,金·贝辛格的形象权不应被简单地归类为可转让的财产,因为它涉及到个人身份和尊严。
因为形象权牵涉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所以他不能和其他财产一样,被扣押和抵押给第三方……这等于阿美利加最权威的两个法学院的专家教授,从法理上,否定了林奇父女和主线影业的权力主张。
而且,不等上诉,林赛在向哈佛和耶鲁两位对第一修正案的研究泰斗级教授介绍了这个金·贝辛格牵涉的案子以后,他们也同意发表文章在权威的法学研究期刊上……
主线影业和林奇父女,试图控制贝辛格是否能够接下某些影视角色,甚至要求披露她的未来计划,如是否有生育的打算。这些要求,都是对贝辛格第一修正案权利的严重侵犯。
另外,所谓的独立监督人,来“帮助”贝辛格做接什么电影的决定,也类似“强迫劳动”,意味着债权人试图限制她的职业选择,这与第十三修正案的保障相冲突。
这样,一等这两篇有趣的法学文章发表以后,阿美利加就没有一个巡回法庭的法官,会冒着同时反对哈佛和耶鲁教授的名声,判决金·贝辛格败诉,很大可能都不用发回重审,而直接改判……
剥削好莱坞1980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