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十四章 这玉你还不能拿走(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我在当铺鉴宝的那些年正文卷第十四章这玉你还不能拿走嗡!

瞬息间,陈少君就感觉到自己体内,涌现出了一股热流。

即便这股热流,很快就融入他的身体各处,消散无踪。

但他的感觉,却是那般清晰。

劲力!

这是练拳之后,身体内滋生的劲力。

只不过因为他的身体羸弱,根本掌控不了自己的力量,所以才不能将这股劲给锁住。

当然,这散去的‘劲’,并不是真的消失了,而是直接融入了自己的体内,潜移默化间增强了自己的力量。

依照他的理解,这其实就是练武强身的一个过程。

源源不断产生的‘劲’,不断增强他的力量,滋润,锻炼他的体魄,直到达到某个极限……

“炼出了‘劲’,说明我已经真正学会了这套拳法,接下来,靠的就是不断修炼的水磨功夫了。”

陈少君心中惊喜,发现不知觉已经一个时辰过去。

加上练武之后,消耗极大,肚子饥饿,也就停了动作,走出了鉴定房。

领了签筹,陈少君正要匆匆赶往食堂,恰好店铺方向,传来了一个杂役的呼喊声。

“来了。”

沈浪应了一声,很快起身,打开了库房边上,那连接店铺高台的房门。

掌柜的不在,几个正式朝奉高高在上,是以一般当铺内如果有事,都会由沈浪处理。

陈少君顺势望了一眼,见到了高台下,正有一个一身青衣的大汉,正站在高台边上。

本来,当铺开店,迎来往去,有客人上门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陈少君也并没有那么多的好奇心。

可是,当他看到这人的时候,却莫名的觉得有些眼熟。

“这人我见过?”

陈少君疑惑的皱了皱眉。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人脸上的一道刀疤,心中就是一个咯噔。

这人,他还真见过。

不过,却是在鉴宝之时。

之前他在鉴定文书扇的时候,通灵宝鉴追踪寻源,其中显露的画面中,就有这人的身影。

他是那个一剑杀了文书扇主人赵权的那个人。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文书扇,狼毫笔,还有库房内那些没有鉴定的,包括阴气盖顶,鬼影缠绕的玉如意在内的宝物。

原本应该都是属于赵权一家的。

只是在半年前,他们一家七口全部被害,这才被官府封存。

半年公示期,无人认领。

于是才有了掌柜的从衙门盘下来,收入林氏典当铺之事。”

陈少君脑海中迅速思索着前因后果。

“而如今,这杀了赵权,而且还有可能是杀了赵权一家七口的凶手就在眼前……”

陈少君并不是正义感爆棚。

他就算知道这人是凶手,也不打算多管闲事。

报案?官府问起来怎么说?

你怎么知道他是凶手?亲眼所见?说不出来?难道你是共犯?

衙门一扇门,官字两张口,说不定这案没结,就等着他去自投罗网呢。

陈少君不想自找麻烦,但值此那批宝物落入典当铺,当初的杀人凶手却找过来了,由不得他不多想。

“这位客人,是需要拿物典当还是赎回?”

沈浪面对外人,却是客气许多。

“都不是。

这不我家老丈娘即将过寿,我寻思着要买个宝物当做寿礼。

寻了几家店都没找到合适的。

这不,听说你们林氏典当铺信誉极高,周围一带,但凡有需求的,都会找上你们。

所以,我想看看,典当行内,是否有合适的寿礼。

对了,我家老丈娘喜欢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