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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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 懂不懂父爱的含金量啊?(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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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x很爽,但这也只是一时的。

在安德雷莫斯带着里克逛了一圈周边黄铜龙们的领地回家后,安德雷莫斯有些犯难起来。

孩子能吃,这无疑是件好事,但钱包空空,也禁不起长久挥霍。

面对如今里克食量的日益大开,原本只能吃“软饭”的里克,现在已经是软硬来者不拒了,安德雷莫斯觉得不能再座山吃空下去了。

他得接单赚点金币了!不然这儿子可着实不好养啊!

“亲爱的吾友,里安罗德亲启:”

“吾友,许久不见,想说的话甚多.......但近日吾领地财力紧张......若有高额的雇佣任务.......还请帮忙关注一二.......”

安德雷莫斯操纵着法师之手,用沙漠月狼狼王尾巴毛制作的大笔沾染着墨水在纸上肆意飞舞,劲道的笔风与工整的字迹让人难以联想到此等好字,居然出自一条黄铜龙之手!

狼毫笔,安德雷莫斯十分喜欢这只笔。

原因无它,只因为这是里克送与他的第一份礼物。

又有哪位父亲会拒绝儿子的礼物呢?

比起用鸟类羽毛尾尖制成的笔,安德雷莫斯明显更加偏爱用里克送的狼毫!

因此每每需要写信之时,安德雷莫斯都会开心的拿出来。

像这类新奇的小玩意,他这富有想象力与创意的儿子还制作了不少。

作为金属龙中少数有艺术细胞的龙类,安德雷莫斯很是鼓励里克的创作与发明。

在给他的好友,赤铜龙里安罗德寄信时,安德雷莫斯也送了一支狼毫笔于其中。

赤铜龙与黄铜龙一样,他们对于艺术品的喜爱要高于金属制品的喜爱!

新奇而富有创新力的狼毫笔,毫无疑问是安德雷莫斯觉得非常值得送出的礼物!

有创意与新意,而且还有面子!

写好信,塞信封,再滴落一团红色印泥,安德雷莫斯掏出印章轻轻一盖便完成了封件,整套流程如行云流水般的艺术一样流畅丝滑。

目送着蛇人信使将信件送出龙巢后,安德雷莫斯回到弯刀峰的龙巢里。

今天,得需要让里克开始练习魔法、吐息还有飞行了!

他相信,居住于人类城市地下城的老友里安罗德要不了多久,就会给他带来好消息,因为他的消息网络一向特别灵通。

在离开龙巢之前,他得给里克安排些任务才能放心。

对于一条金属龙而言,强大的龙语魔法毫无疑问是真龙力量的象征!

而身体素质偏向金龙的黄铜龙,在体格与力量都要比起同年龄段的银龙,赤铜龙和青铜龙更加强横。

所以在给里克安排学习任务之际,安德雷莫斯选择了金龙与黄铜龙都会走的一条路子:魔武双修!

在锻炼魔法和魔力增量的同时,对身体进行近乎恐怖与极限的体能训练!

既然他已经看到了自家儿子里克从小就远超同龄龙的体质,那么把这身体练好才能不辜负龙神对于里克的恩宠!

。。

清晨,还在睡梦中的里克觉得身体一轻,再度睁眼,他已经被自家老爹安德雷莫斯“绑”到了弯刀峰的最高处。

这里是弯刀峰的最高处,同时也是艾诺奥克沙漠的最高峰之一,其他几处高峰,也是只有实力达到了传奇阶的巨龙才能占据。

“老爹,你说的特训不是明天才开始吗?”

“里克,老爹今天教你个道理,得时时刻刻适应环境啊~”

“啥?老爹你.......”

里克一时半会都没听懂自家老爹在说啥,但安德雷莫斯看他的眼神却是不一样了。

那昔日慈爱的眼神中此时竟多了一丝严肃与坚毅,但也因此少了一分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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