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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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公孙璃,琉璃的璃(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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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遗失在外的族人,而且还是一位有着明显特质的族人。这样的族人,妥妥的主角模板啊!尤其是这位族人还相当的漂亮,相比媒体宣传的“千年一遇”、“万年一遇”有过之而无不及!

方秋灵脑海里很快就有了一个“莫欺少年穷”、“废柴逆袭”之类故事的草稿和提纲。

——被明视一族抛起的女孩子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机遇,终于获得了获得了足以复仇的力量。她要报复当年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她要……咦咦咦,我帮这样一个女孩子回归明视一族,岂不是自己找自己的麻烦?

在成为降临者之前方秋灵没少看网路小说。装那个啥然后打脸的故事固然很爽,但看多了也就那么一回事。而且反派智商上有硬伤,还是那种多少脑残片都治不好的超级硬伤,看多了让人觉得蠢的不是反派而是自己!

比如现在让一个明显带有敌意的家伙回归明视一族,这样的行为不是明显在给自己找不痛快嘛。所以方秋灵很快摇了摇头,表示不去、谁爱去谁去。

“修利克哥哥,不去不行的哦。”

“为什么?”

“因为、因为她是我们下一任的大长老,我们那么多人一起去艾露恩,一定要她同意才可以。”

“唔?为什么?”

方秋灵震惊了——怎么还会有这样荒谬的事?一族之长让逐出族外的外人来当。

小野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想法,愁眉苦脸的开始进一步说明:

“她是复姓,姓公孙,单名一个‘璃’字。‘琉璃’的‘璃’。”

“咦!怎么和那个游戏的角色一个名字?”

“那个是‘公孙离’,‘离开’的‘离’。”小野才开了口就被打断,没好气的小声嘟囔着,“修利克哥哥,听我把话说完好嘛。”

“好,你说……”

方秋灵做了一个把嘴上拉链拉上的动作。

公孙璃的故事平平无奇,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地方,也没有涉及什么门户之争、意气之争、理念之争等等乱七八糟的故事。一个简简单单的爱情故事

她的父亲名为公孙宏昌是一个颇有手段的商人,早年在和平饭店宴请客户的时候无意之间结识了恰好外出的公孙璃的母亲莫玲珑。随后或许是因为隐藏的萝莉控属性发作,或许是恰好公孙宏昌喜欢的人就是萝莉,两人开始了交往,随后是十年的漫长爱情马拉松。

十年的时间很长,这样的爱情长跑往往会以悲剧结尾。不过公孙宏昌和莫玲珑的故事却充满了温馨,两人之间情缘一直都维系的非常牢固。无论是公孙宏昌父母的催促和反对,还是来自明视一族内部的阻碍,都没能切断两人的关系。最终两人排除万难走到了一起,在第十一个春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第二年,公孙璃作为爱情的结晶诞生了。

明视一族并非不允许族人与人类步入婚姻的殿堂,不过基本迎娶明视一族的人类基本都是“里世界”的成员,莫玲珑这种嫁个普通人类的行为在族群内部看来非常的“叛逆”。不过好在她在族群内的地位并不高,也不是那种掌握族群核心秘密的人,所以她的离开只是引起了短暂的骚动,女儿公孙璃的出生也没有引来特别的关注。同时她自己也在尽力淡化自己“里世界”出身的印记,努力做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

不过平凡的普通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尤其是对明视一族而言。公孙宏昌的经商手段还算不错,作为妻子的莫玲珑可谓是衣食无忧。无论是澳洲的龙虾还是北欧的鱼子酱,亦或者是奢侈品的包包和硕大的钻石戒指,公孙宏昌都可以满足妻子的要求。但物资方面的满足对明视一族而言并不重要,作为神话种族,最需要的是灵力,是来自“源海”的力量。

作为从神话时代延续至今的族群,明视一族的“神话生物”这一身份毋庸置疑。灵力对明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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