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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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吃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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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也会得到医治。

那是花钱从猎头者手里买来的货物,花了钱,就会心疼,就要让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随意放弃货物,那是对钱的不尊重。

不尊重钱的人,钱也不会尊重他。

神谕之后,就不用花钱了,不仅不用花钱,还能获得裁决法庭那边的褒奖。

清除弃人的褒奖,如果贡献巨大,甚至还能得到一些独属于神圣殿堂与大地殿堂的功法。

那一定是一段整个中州都欢天喜地的好日子。

所有人都会去寻找弃人,找到了就杀了,或者还有更多的助兴节目……然后带着证明弃人身份的头皮,眼睛什么的去领奖。

于是,很快地,野外都很难找到弃人了。

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苏影想着。

想要让一个民族消亡,很简单,也很难。

如果一个民族有一个能将之凝聚起来的东西,只要力量差距没有大到无视一切的程度下,那么,这个民族一定不会消亡,不论死了多少人,总会有后辈接过倒下人的旗职,继续奋斗。

反之,就非常简单。

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一个将之凝聚起来的核心,所有人都像散沙一样,浑浑噩噩地活着,那么,不论那个民族人口基数有多大。他的消亡只需要一份奖赏。

只要操作得当,同样可以把困难变成简单。

将这个民族凝聚起来的东西,比如文化,比如语言,比如精神,要么掠夺走,要么令其消失,再从源头上消灭他们所能掌控的可能力量。

当这个民族使用的文化、语言、精神,全都变成别人的东西后……再困难的事儿,也都很简单了。

从人,到野人,再到弃人。

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当你有自己的文化、精神内核,那么,你是一个人。别人想动手之前,需要掂量彼此的实力。

当你没有自己的文化与精神之时,那么,你就是野人,是阻挡文明进步的落后野蛮者。

当别人心存那么一点可悲的怜悯之时,无数场屠杀之后,碍于所谓的‘人道主义’,可能会给最后剩下的那一丁点儿野人留一个自留地,像保护动物一般圈在里面留待后人观瞻。

还能立一个名目。

看哪,这就是旧时代的烙印,阻挡文明进步的黑暗残余。

如果没人怜悯,又或者没有所谓的道德枷锁,那么,就会变成‘大地的肥料’。

历史书上将记载着那一场场丰功伟业。

‘大开拓时代’

翻开一看,满满的都是开拓,探险,无畏与歌功颂德。

我横竖睡不着,半夜了又起身将这书翻来覆去的看,最终,从字里行间的夹缝处看出些别的字来。

满篇写的都是吃人。

苏影想得很多,步伐也走得很慢。

伊希斯那一句话仍旧在提醒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的喜怒,还是太明显了。

想要改变一切,现在的我仍未够格,现在的落凤城,也仍未够格。如果我头脑一热,像那些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冲进城里看见不平之事就甩开膀子大干一场……

可以是可以,爽也爽了。

但是,我绝对走不出战之城。

这里不是小说,而是现实,战之城绝不会允许一名野人在自己城里闹个天翻地覆后,还从容地任你离开。

苏影在以这种方式稳定心境。

自从半月前心底黑暗彻底爆发出来后,他的心境就极为不稳定,重新变成了刚刚苏醒的那会。

明晰问题,可以让心底的仇恨凝聚于一个点。

这样比较好控制。

苏影的步伐越来越慢,突然,苏影驻足,停步……

他的视线掠过花草,停驻在一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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